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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犯了業務侵占罪,業務侵占金額高達約600萬,600萬已於被提告前主動還清,但對方仍要求900萬和解金,亦即這900萬並非損害賠償,單純為和解金。 朋友則提出願意再額外賠償150萬元,但對方拒絕。 朋友覺得對方和解條件不合理,我則認為和解沒所謂合不合理,對方可提出任何想要的和解條件,你也可以拒絕。 然若未達成和解,以此案侵占金額如此大的情況,很可能無法獲得緩刑,只不過朋友確實有認罪、也返還侵占的錢,也願意再賠償被害者,其實也很難說犯後態度不佳,所以我也是很好奇,這種情況下是否真會因為沒有達成和解,而被判入獄(金額太大了,只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也不可能) 請教大家,謝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09117469.A.703.html
stevenchiang: 這種問題我一律建議 02/28 19:04
stevenchiang: https://i.imgur.com/UcIQhVi.jpg 02/28 19:04
stevenchiang: 可爭取但取決在法官 02/28 19:05
windwater: 是一次就侵占600萬,還是多年侵占共600萬?刑度差很多 02/28 20:30
ya2357: 要是還錢就能緩刑那是要鼓勵大家犯罪嗎?沒被發現就 02/28 22:39
ya2357: 爽賺600萬,被發現了還回去就沒事不用關,做生意都有 02/28 22:39
ya2357: 風險,你犯罪還毫無風險會不會太爽了? 02/28 22:39
escortning: 看法官,量刑因子不是只看和解,你就算和解,法官也可 02/28 22:59
escortning: 以不給緩 02/28 22:59
ikariamman: 看我爽不爽 02/29 11:03
maniaque: 業務侵占起跳六個月,與其談和解,還不如先去自首 02/29 11:18
maniaque: 在對方報警前先自首 02/29 11:18
maniaque: 九百萬XX萬就是讓對方去跟檢察官凹 02/29 11:19
maniaque: 要是已經提告了,那就讓檢察官去談 02/29 11:20
maniaque: 有損害才有賠償,更何況名目上的損失對方得提出來 02/29 11:20
maniaque: 舉個例子,對方名目上損失就是這六百萬,填補就是這六百 02/29 11:21
maniaque: 除非因為對方為了這六百萬沒得周轉,而去借了高利貸 02/29 11:21
maniaque: 來渡過經營危機 02/29 11:21
maniaque: 那這樣就產生額外損失,你遇到這才有跟對方和解的條件 02/29 11:22
maniaque: 不過,願意再拿一百五出來.........到底是多有錢啊 02/29 11:23
maniaque: 願意多賠一百五,一開始吞六百,何必? 02/29 11:23
maniaque: 而這一百五,是一期付完,還是一百年付完??? 02/29 11:23
v3su: 誰都不是承審、偵辦檢察官,有誰可以擔保說出來的,法官就這 03/01 07:35
v3su: 麼判? 03/01 07:35
v3su: 最早之前常常都有人問這類問題,連律師都不敢擔保而是都說 03/01 07:36
v3su: 有可能、有機會,那麼網路上說的,你百分百相信? 03/01 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