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tto: 自己找律師比較快 03/06 16:37
推 forevernew: 你可以google 哪個縣市那個分局哪個督察室,把你的內 03/06 16:45
→ forevernew: 文跟督察室陳述,他們就會處理了;亦或者直接打110陳 03/06 16:45
→ forevernew: 述你的內文也行 03/06 16:45
推 toyamaka: 申訴一下員警,就會來做肇逃筆錄了啦 03/06 19:23
→ windwater: 交通隊警員到現場後,應該是繪製現場圖,和協助送醫。 03/07 14:17
→ windwater: 沒聽過會去追肇逃的…報警加出警到現場,怎麼可能還追 03/07 14:17
→ windwater: 得到肇逃被告? 03/07 14:17
→ windwater: 比較可能是目擊騎士去追肇事者,並告知有車禍,肇事者 03/07 14:19
→ windwater: 再開回現場… 03/07 14:19
→ maniaque: 不是重大犯罪,或者是當場攔警察,基本上都是通知到案 03/07 14:40
→ maniaque: 代PO第一段我個人是覺得描述過程有問題 03/07 14:41
→ maniaque: 尤其是時間的感受,文章寫得好像是警察親自去追人 03/07 14:41
→ maniaque: 但實務上路人打110,警察到場"先"處理傷者 03/07 14:42
→ maniaque: 至於對方筆錄陳述,有回到現場,你不能從你的角度去認定 03/07 14:43
→ maniaque: 你要告發對方肇事逃逸,那你也可以跟檢察官告發 03/07 14:43
推 higger: 你這友人平常講話做事可靠嗎? 03/07 15:25
→ maniaque: 肇事逃逸是"公訴罪",檢察官查察認定不起訴,也不要太意外 03/07 17:22
→ maniaque: 你當下就有路人協助,對方說回頭看你被救援,也不知是不是 03/07 17:23
→ maniaque: 他撞你,就開走了~~~ 03/07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