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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跟旅遊團出遊的時候,有朋友爬上平台拍照(似乎是禁止攀爬攝影的地方),有人要下來的時候要求我媽扶她一下,結果下來的時候沒站穩,把我媽拉扯到跌落旁邊,結果眼睛撞到縫了幾針,鼻子和眼睛中間有骨頭斷裂,之後還要安排時間開刀。 在救護車上時,領隊要求我媽要講說是自己跌倒,不能講說有人攀爬上去拍照,下來的時候拉扯造成,說保險會因此不理賠,但我詢問保險業務,應該是沒有這種事,懷疑是領隊怕旅行社要負擔部分責任還是其他原因? 結果同團其他友人似乎有些人真的以為我媽是自己去拍照跌倒。這樣領隊或旅行社是有構成什麼妨礙名譽或是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另外對於那位友人,是否構成傷害或是其他責任? 以上問題請教,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79.1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0141865.A.4F3.html
maniaque: 摔傷責任在誰??? 業務又不是理賠專員 03/11 17:45
maniaque: 你照實在申請書上寫,不就知道誰的話可信了??? 03/11 17:46
KKyosuke: 明顯是領隊怕擔責任啊 03/11 22:32
KKyosuke: 拉扯到一定有過失問題 03/11 22:33
maniaque: 跟領隊無關,領隊不是幼兒園老師 03/11 23:56
maniaque: 公共意外責任險本來就是以公共設施責任才有出險 03/11 23:56
maniaque: 這場意外,責任主在"下來的對方" 03/11 23:58
maniaque: 領隊要負什麼責任? 你揮拳打你團友,領隊要負責嗎?? 03/11 23:58
maniaque: 自己上法院告對方過失傷害也行.... 03/11 23:59
maniaque: 這一定成罪 03/11 23:59
KKyosuke: 很簡單啊,爬上去拍照跟領隊有沒有關係嘛,我猜有啊… 03/12 08:54
maniaque: 領隊沒辦法把團員綁頸繩 03/12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