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evenchiang: 沒說一定要為了醫藥費,但是是要為了受監護人利益 03/16 11:08
推 KKyosuke: 如果只是因為價格合理那不會過的 03/16 11:12
→ maniaque: 用於受監護人的照顧是ok ,價格合理性只是用來評估賣不賣 03/16 12:20
→ maniaque: 給這位買方 03/16 12:20
→ maniaque: 分遺產?? 也是一順位跟配偶說了算 03/16 12:21
推 alanct: ㄧ定要取得法院的同意處分同意函,才能登記。 03/16 13:05
→ RobertI3: 目前母親配偶已過往,只剩下我們兩位兒子,謝謝各位大大 03/16 13:58
→ RobertI3: 不吝回覆 03/16 13:58
→ maniaque: 既然一順位繼承人之間已有共識,基本上應該問題不大 03/16 14:41
推 tnssh211448: 主張有扶養上的需求 比如說母親沒有存款了 03/16 15:04
推 kamayer: 可以向法院聲請准許處分受監護人不動產 附上買賣價金金額 03/21 14:40
→ kamayer: 還有媽媽日常所有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營養品器材看護費等等 03/21 14:40
→ kamayer: 所有支出 可以請律師或代書向法院聲請 一般沒問題的話 03/21 14:42
→ kamayer: 大約3個月左右會有裁定結果 不過錢一定是要進媽媽帳戶喔 03/21 14:43
→ kamayer: 除了監護人應該還有一位共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03/2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