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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法律大神,家母一年多前因為車禍,現在處於植物人狀態,監護宣告去年已經通 過,目前由我與家兄共同監護。 這幾天接到電話,有外地耆老想要購買媽媽名下的土地,出價似乎還算合理,想問這個狀 態下,我們應該是不能買賣的吧? 我查了相關資料,被監護人名下不動產要動用,只能是拿來使用醫藥費,而且還必須跟法 院申請,經過法院同意,才能夠動用被監護人之資產。 或是,倘若日後有家族分財產的問題,是否得要等母親離開,我們確定繼承,才能夠有任 何動用之情事呢? 請問這樣的判讀是正確的嗎?謝謝各位,母親尚在世,希望一切都能合法律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0.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0556673.A.9D1.html
stevenchiang: 沒說一定要為了醫藥費,但是是要為了受監護人利益 03/16 11:08
KKyosuke: 如果只是因為價格合理那不會過的 03/16 11:12
maniaque: 用於受監護人的照顧是ok ,價格合理性只是用來評估賣不賣 03/16 12:20
maniaque: 給這位買方 03/16 12:20
maniaque: 分遺產?? 也是一順位跟配偶說了算 03/16 12:21
alanct: ㄧ定要取得法院的同意處分同意函,才能登記。 03/16 13:05
RobertI3: 目前母親配偶已過往,只剩下我們兩位兒子,謝謝各位大大 03/16 13:58
RobertI3: 不吝回覆 03/16 13:58
maniaque: 既然一順位繼承人之間已有共識,基本上應該問題不大 03/16 14:41
tnssh211448: 主張有扶養上的需求 比如說母親沒有存款了 03/16 15:04
kamayer: 可以向法院聲請准許處分受監護人不動產 附上買賣價金金額 03/21 14:40
kamayer: 還有媽媽日常所有醫療費用住院費用營養品器材看護費等等 03/21 14:40
kamayer: 所有支出 可以請律師或代書向法院聲請 一般沒問題的話 03/21 14:42
kamayer: 大約3個月左右會有裁定結果 不過錢一定是要進媽媽帳戶喔 03/21 14:43
kamayer: 除了監護人應該還有一位共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 03/21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