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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用法院拍賣得到A地,上面有乙的B屋,經過地方法院和解,得到425-1法定租金金額的 和解筆錄(筆錄沒有載明一期未繳視同全部到期等字眼) 想請教 1、對方如果第一期就沒繳,我能不能對他強制執行? 2、承上題,「法定租金的和解筆錄」能不能直接進行強制執行?或是要以支付命令的方 式,拿到確定證明書才能強制執行? 3、取得執行名義後,是不是要向不動產所在地地方法院申請? 以上,先感謝先進前輩們的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41.2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0989624.A.6EC.html
jesil: 1.可以(但金額很少) 2.可以 3.原則上看對方所得財產在哪 03/21 18:09
maniaque: 最好找不到錢可以強執,那你就可以直接法拍這棟建物 03/21 18:13
maniaque: 然後拍不出去也不用擔心,撐到三拍四拍再應買就好 03/21 18:14
maniaque: 租金可以讓他欠多一點.......讓他還不出來更好 03/21 18:15
maniaque: 反正你是土地人,優先承買權 03/21 18:15
abby1420: 謝謝兩位前輩解答~~ 03/21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