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meTheory9: 國旅卡刷卡換現金是犯罪03/26 07:20
→ maniaque: 那是"契約",契約歸 民事03/26 09:24
→ maniaque: 至於國旅卡犯罪,是因為國旅卡是政府給付的補助03/26 09:24
→ maniaque: 換言之,是因為詐領鼓勵消費的休假補助,03/26 09:25
→ maniaque: 但實務上......那些年,最後是認罪的實際承擔的責任03/26 09:26
→ maniaque: 遠比不認為這樣有違法,一路跟司法體系槓到底的還慘03/26 09:26
→ maniaque: 在法院看法,信用卡額度跟使用方式,是銀行本身控管的03/26 09:31
→ maniaque: 銀行審核持卡人財力是否可以承擔這些刷卡費用03/26 09:32
→ maniaque: 而銀行本身也在信用卡分期付款方面或許相當的利益對價03/26 09:32
→ maniaque: 那些就是銀行賺大錢的風險03/26 09:33
→ maniaque: 除非像是本人刷卡,但刷完後卻掛報失遭到盜刷03/26 09:33
→ maniaque: 趁24小時內盜刷免責,蒿銀行的羊毛03/26 09:34
→ maniaque: 這就屬於犯罪03/26 09:34
→ xuit96lo: 如果不是國旅卡 這樣甲乙一定虧的吧03/26 10:08
→ xuit96lo: 刷卡手續費 營業稅 印花稅03/26 10:09
→ xuit96lo: 如果是國旅卡 不要聽上面講的有的沒的 犯罪就是犯罪03/26 10:10
→ maniaque: 笑死,樓上啊,你說犯罪是犯罪,你要不要去查一下裁判書03/26 10:16
→ maniaque: 那些進法院跟檢察官攻防的,很多都是"判無罪"03/26 10:16
→ maniaque: 反而是一堆一開始被嚇到繳還,還跟檢察官談緩起訴03/26 10:17
→ maniaque: 還是請您去follow 那些年的事件相關經過吧03/26 10:18
→ maniaque: 舉個例,我刷卡買黃金,之後虧錢賣回,這叫犯罪歐????03/26 10:18
→ maniaque: 我窮啊,欠錢啊,財產是我的了啊~~~~03/26 10:19
→ maniaque: 更不用講強制休假這種違法違憲的行為03/26 10:23
→ maniaque: 你看勞基法有寫勞工一年要強制休假幾天嗎?03/26 10:23
→ xuit96lo: 原PO如果真的是公務員 真的要刷國旅卡原地退現金03/26 10:54
→ xuit96lo: 還是要評估一下身為公務員是否要冒考績&工作的風險03/26 10:54
→ xuit96lo: 如果不是公務員 也不是國旅卡 那就要考慮一下被詐騙的03/26 10:57
→ xuit96lo: 風險, 發卡銀行不可能讓你可以賺這種錢03/26 10:57
→ xuit96lo: 甲乙兩方要付出的成本注定是要超過能賺取的金額03/26 10:57
推 GameTheory9: 洗錢、背信、詐欺03/26 11:03
推 GameTheory9: 甲身分是什麼?單純公務員?公家機關總務科公務員?03/26 11:09
→ GameTheory9: 股份有限公司採購人員?建築公司採購人員?信用卡發03/26 11:09
→ GameTheory9: 卡銀行的從業人員?信用卡銀行行員?乙公司職員?03/26 11:09
→ GameTheory9: 如果當事人身分是公務員,不管是廣義、狹義公務員,03/26 11:15
→ GameTheory9: 或刑法上公務員、國中管總務的老師,只要有關錢的事03/26 11:15
→ GameTheory9: 情感覺怪怪的,全部不要碰,一毛錢都不要碰,不要做03/26 11:15
→ GameTheory9: 任何可能違法的事情,不要去賭法院會不會判無罪,一03/26 11:15
→ GameTheory9: 生清白比錢財重要多了。03/26 11:15
統一回
非國旅卡,甲乙雙方可以是任何身份
單純討論持卡人去刷卡換現金這樣的行為
違反定型契約,所以信用卡銀行可以依法提出民事,再由司法單位視個案判決?
→ leptoneta: 定型化契約第6條第4項03/26 13:01
→ leptoneta: 持卡人不得與他人或特約商店為虛偽不實交易或共謀詐欺03/26 13:01
→ leptoneta: ,以使用信用卡方式折換現金或取得利益。03/26 13:01
有實際的交易行為
就好比一些人買餐券來放到網路上賣一樣
只不過刷卡換現金多了事前約定
※ 編輯: au4g3wk4k (125.229.236.159 臺灣), 03/26/2024 13:08:35
→ maniaque: 民事?? 民事??? 持卡人有無依期限繳納信用卡款???? 03/26 13:31
→ maniaque: 要是有按期繳錢,你銀行要告什麼??? 03/26 13:31
推 GameTheory9: 不當得利?? 03/26 13:37
→ GameTheory9: 通常持卡人會這樣刷卡購票商品後,再折價販賣物品換 03/26 13:40
→ GameTheory9: 現金,目的是累積刷卡點數向銀行兌換優惠商品或特定 03/26 13:40
→ GameTheory9: 利益。 03/26 13:40
→ GameTheory9: 這問題其實滿有趣的,不適合用現金買賣的邏輯來分析 03/26 13:56
→ GameTheory9: ,應該要回歸到信用卡設立目的、對社會經濟活動的影 03/26 13:56
→ GameTheory9: 響、交易活絡與安定性、信用卡發卡公司被害程度綜合 03/26 13:56
→ GameTheory9: 探討。從銀行角度、甲乙角度絕對可以寫出對己有利的 03/26 13:56
→ GameTheory9: 主張。這個案例不清楚,我還是認為爭點在於甲乙身分 03/26 13:56
→ GameTheory9: 、交易商品數量及金額多寡,只賺價差10元和賺價差1千 03/26 13:56
→ GameTheory9: 萬元,這些價差取自何人?(1)如果是甲自行吸收價差 03/26 13:56
→ GameTheory9: 完全沒取得點數或利益,那當然沒問題,因為是甲甘願 03/26 13:56
→ GameTheory9: 賠錢換現金。(2)但如果價差全部由銀行吸收,而銀行 03/26 13:56
→ GameTheory9: 主要目的是為了鼓勵消費而給予善良消費者累加的折扣 03/26 13:56
→ GameTheory9: ,並由銀行自行吸收價差,甲乙可能涉及詐欺取財罪、 03/26 13:56
→ GameTheory9: 詐欺得利罪。我認為有上述兩種不同答案。 03/26 13:56
→ maniaque: 比較能夠討論的,還不如拿楊惠如的案件來當作案例討論 03/26 14:19
→ maniaque: 就是她被鄉民稱之為卡神的那件事情 03/2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