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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之前因為跟前雇主因為談好的薪資沒有照實履行 以及要跟雇主索取薪資單也不給 就直接寄存證信函給雇主說要解除雇傭關係 解約後雙方說好隔天要歸還鑰匙 結果隔天早上雇主又傳訊息說要當天中午前歸還 朋友因為那時還在上班不便外出 也有回覆訊息說要到下午五點後才有辦法還鑰匙 結果雇主就丟了一句 中午前不交就要告侵占 請問這樣告侵占真的有辦法成立嗎? 另外想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反制這種無良雇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133.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1453214.A.CF9.html
xuit96lo: 有表明下午可以還 不具有侵占意圖 侵占不成立 03/26 20:17
xuit96lo: 揚言提告是雇主的權利 查無不法 03/26 20:17
ikariamman: 要告就讓他告 03/26 23:06
forevernew: 誣告賺年終 03/27 01:49
v3su: 要解除雇用關係?卻在上班無法歸還鑰匙? 03/27 06:19
v3su: 如果你尚未解除雇用關係而直接在別處上班,等於你有可能損害 03/27 06:21
v3su: 公司生產效率,我怎麼覺得你錯的很離譜 03/27 06:21
v3su: 抱歉,我看懂了 Q Q 03/27 06:22
KKyosuke: 當然不會成立 03/27 08:51
maniaque: 1.不會成立, 2.頂多是給付延遲,況且一開始已經議定隔天 03/27 09:16
maniaque: 雇主單方要在特定時間,也要另方答應才算合意 03/27 09:17
maniaque: 反正隔天包含到00:00~23:59 03/27 09:17
sindyevil: 建議他帶成年人的朋友過去見證 也最好留下對方有確實收 03/27 13:26
sindyevil: 到的歸還紀錄,歸還時間最好紀錄到分鐘. 03/27 13:27
ping1207: 跟我的故事有點像呢 03/28 01:46
DomainT: 一定不會成立 你朋友已有告知了 告下去 就純是造成你朋 03/30 07:53
DomainT: 友的麻煩而已(要去做筆錄或偵察庭) 03/30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