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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同事的車 同事若未經過我允許翻找我包包後 東西未放回定位 我找不到東西後詢問同事 後來下車找 最後找到還給我 我提 竊盜未遂罪 會有用嗎? 他說本意不是要偷我東西 是想要知道我平常都在幹嘛 才翻看我放一般物品的包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44.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3717227.A.E78.html ※ 編輯: pwe70338 (49.216.44.90 臺灣), 04/22/2024 00:37:30
R2003: 僅按你所寫來看,構成要件不該當 04/22 03:49
debaucher: 不該當 04/22 09:33
ikariamman: 先證明有故意吧 04/22 12:22
v3su: 同事理由太牽強 04/22 17:02
pwe70338: 可是他拿我的東西並不能跟他匹配 是自用的物品 04/22 17:16
WindT: 你們除了同事外,還有什麼關係嗎?比如他喜歡你之類的嗎 04/22 17:19
pwe70338: 他喜歡我想了解我跟朋友出去都帶什麼 04/22 17:57
ikariamman: 小心瘋狂愛慕者 04/22 18:32
ikariamman: 之前看過一個幹走高跟鞋打手槍 04/22 18:33
seanfan: 「有還你」沒有意圖為所有 不構成ㄛ 04/22 22:24
WindT: 嚴格來說是性騷擾,不是竊盜...... 04/22 23:40
seanfan: 如果只是物品 沒有觸法 社維法也沒 04/22 23:58
pwe70338: 可是並沒有騷擾事實.. 04/22 23:58
seanfan: 但如果說是文書 你可以考慮刑315 04/22 23:59
seanfan: 但 講真 好好溝通一下 說你會生氣就好了 04/22 23:59
seanfan: 因為只是翻找 拿走一陣子物品 完全沒觸法 04/22 23:59
seanfan: 使用竊盜 並非竊盜 很多網站都有介紹過了 04/23 00:00
WindT: 翻東西就是騷擾行為了,正常流程是向雇主申訴,但要如何做 04/23 07:34
WindT: 要看你怎選擇 04/23 07:34
maniaque: 車主主張:檢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管制物品危險物品 04/23 09:24
maniaque: 說不定會這樣說.... 04/23 09:25
sindyevil: 如果你沒開口 對方會承認有拿或者還你嗎? 04/23 09:25
leptoneta: 使用竊盜要有積極行為來證明 不是竊賊自己說的算 04/23 12:11
seanfan: 「下車找+找到有還我」客觀要件 04/23 13:06
pwe70338: 依照這個意思 很難被判有竊盜嫌疑嗎 如果要要求和解金 5 04/23 14:11
pwe70338: 0000會太高嗎 04/23 14:11
seanfan: 首先 使用竊盜沒有違法。其次,翻找東西也不可能構成性 04/23 14:12
seanfan: 騷擾。性騷擾要有言語或是肢體。你不要聽那幾個搞笑的 04/23 14:12
seanfan: 你真的要整他。如果翻找的有文書,才有可能觸犯刑315 04/23 14:13
seanfan: https://i.imgur.com/r0x00LJ.jpeg 04/23 14:14
seanfan: https://i.imgur.com/0WsESsx.jpeg 04/23 14:15
seanfan: 如果只是單純翻找他人東西的行為,按法條看沒有違法 04/23 14:17
seanfan: 而他的後行為,拿走使用其中一物並歸還是使用竊盜,不違 04/23 14:17
seanfan: 法 04/23 14:17
seanfan: 其他的行為要對你有言詞上涉及性含義+不舒服便構成性騷 04/23 14:19
seanfan: 大概就是john 希望能幫到你 04/23 14:19
WindT: 自己沒有律師資格,講我執業律師在搞笑…有夠無聊 04/23 16:06
WindT: 如果單純要錢,又不怕別人知道,直接通知雇主就可以,雇主 04/23 16:08
WindT: 要開啟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刑事竊盜告訴到對方出庭要和解 04/23 16:08
WindT: 不知道何時。 04/23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