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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想請教您們: 如果我是原告,告被告民事訴訟, 結果法院判被告要賠10,000元(假設舉例而已), 「從〈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以上為書狀範本所提供的。 假設這期間是未滿一年的,譬如說4個月又10天, 也就是假設總共是131天。請問那麼週年利率的百分之五怎麼算?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6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3948672.A.0F0.html
KKyosuke: 按日算啊 類似131/365(實際上還要考慮是否閏年 有的話 04/24 17:43
KKyosuke: 會更複雜) 04/24 17:43
KKyosuke: 5%*131/365 04/24 17:43
sonrisalsh: 司法院小工具 04/24 21:06
jasonyeh: 司法院有工具可以算 04/24 21:21
me410: 法官會幫你算,真的,因為分錢時會用到 04/24 23:13
KKyosuke: 不見得 民事常常是法院判完後兩造自己協商給錢的時間 04/25 00:28
stevenchiang: 除非有利息計算的止日,不然哪個法官會算 04/25 11:36
stevenchiang: 法官又不知道清償日是哪一天 04/25 11:36
KKyosuke: 除非有抵銷法院才會算啦 04/25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