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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就新聞案例上來看 買賣實體物件上只要讓買方知道賣方的帳戶 並有直接的匯款紀錄 事後買方只要去警方那邊堅持提告詐欺 簡單說賣方騙他,貨有瑕疵或被調包之類的 大多警方並不會做什麼事實查證 通常直接向銀行通報導致賣方帳戶吃到全套凍結 造成有些惡質買方交易後反悔或甚至東西用到壞掉 才拿來要求退貨不然提告 逼賣方自行吸收損失 雖然提告後99%不起訴 但是凍結到解凍流程最少要走半年 好奇這種惡質行為 除了事前走露天 蝦皮這種第三方支付做事前反制外 還有什麼反擊惡劣買方的方式呢? 就我所知只要買方堅持自己不知道這種只是算商業糾紛 並且在跟賣方溝通時不要講一些威脅的話 好像就會造成誣告跟恐嚇取財很難成立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86.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4626683.A.D56.html
maniaque: 怕就別賣啊.....不然上平台給抽頭,讓平台保障不就得了? 05/02 16:14
andy3580: 也不只一般買賣,之前還有留房收押金,結果租客事后反悔 05/02 16:49
andy3580: 要人家退,失敗就去報警要求凍帳號,然後警察也是懶得查 05/02 16:49
andy3580: 就先凍一凍 05/02 16:49
andy3580: 這種手法其實很破壞一般私人交易,目前法律沒有辦法反制 05/02 16:51
andy3580: 嗎? 05/02 16:51
maniaque: 反手提誣告就好了~~~ 05/02 16:56
andy3580: 但我有聽說這種誣告很難成立?還是說不成立只是單純賣方 05/02 17:00
andy3580: 證據留的不充分,無法證明對方是交易反悔惡意提告呢? 05/02 17:00
maniaque: 反告還需要計較啥? 05/02 17:01
maniaque: 剩下給檢察官處理啊 05/02 17:01
iambackhaha: 缺德而且很像訟棍 不過不犯法 05/02 17:34
forevernew: 上地檢署(法院)會拿到有雙方地址的文書 05/02 23:04
forevernew: 如果你不怕人家是瘋子會循地址做瘋狂行為 05/02 23:04
adoko: 以後先退款改告買家詐欺? 05/04 07:51
andy3580: 樓上這招好像有戲 05/04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