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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最近去某食品檢驗新公司上班,公司名稱暫時先不說 面試的時候,公司只說可能會有中午上班到晚上九點的班,一般是9點到6點,中午休息一 小時 錄取之後,幾乎每天都加班超過一小時,有時候甚至超過兩小時,但是可以報加班,這應 該沒有違反勞基法,所以也沒辦法吧? 但是最近才說,因為報告有時效性,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做出來,不然會罰錢,公司有違法 告知義務嗎? 找勞工局調解一定沒多少錢,現在只想問看看,能不能檢舉,讓公司被罰錢,畢竟為了新 公司放棄其他offer,做了一陣子才說要賠錢,根本莫名其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193.24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5341627.A.142.html
KKyosuke: 要檢舉也等他真的罰下去再檢舉 05/10 19:51
minshen02: 也是,這樣對方就逃不掉了 05/10 20:19
WindT: 反正不能扣錢,勞基法是明文規定,扣下去,看你要先忍忍到 05/11 09:40
WindT: 離職才倒打,還是要馬上處理 05/11 09:40
saltlake: 話說倘公司宣布員工工作犯錯或不達標要罰錢,部門員工 05/11 10:30
saltlake: 罰款累加後統一當部門員工零食或加菜金或獎金 05/11 10:30
saltlake: 這樣公司能逃脫檢舉嗎? 倘被檢舉可說部門員工有拿者也是 05/11 10:31
saltlake: 共犯嗎? 05/11 10:31
iscu: 薪水不能用任何名目扣發 要罰錢就公司只能提告 05/11 11:48
minshen02: 謝謝各位的建議,馬上找下一家,不跟爛公司糾纏了 05/16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