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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親租屋住,戶籍都有遷進租屋處,承租人是我,已經住了一年多,租金按時繳納。 今年四月租約將要滿一年時,房東希望轉為社會住宅,請房仲代管。 我同意,而且因為房仲建議,將房屋承租人換成年滿65歲的母親,可申請租屋補助。 但是四月底才提供資料,簽完約,今天5/13就收到資產管理公司的強制執行通知函, 由於我母親還有債務未清償,退休前薪水都被扣三分之一,現在又收到強制執行函,我們 很擔心資產公司會申請扣押租屋契約,執行兩個月的租金,導致無法租屋。 我查過法令,租屋補助不會被扣三分之一,但是租屋押金有可能被資產公司強制執行嗎? 若是有可能被執行,是否承租人換回我的名字,就可以避免被執行了? 再請各位大大協助解答,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42.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5616131.A.60C.html
KKyosuke: 先不提這玩意查不查的到 就算扣押也不會是直接從房東手 05/14 15:02
KKyosuke: 裡拿走 而是向房東扣押請求不能還給你母親 05/14 15:03
KKyosuke: 不會影響你租房子 最多最多就是約滿退押金的時候被資產 05/14 15:03
KKyosuke: 公司拿走 05/14 15:04
KKyosuke: 強制執行函上面都有標的 可以仔細看一下人家在扣什麼東 05/14 15:04
KKyosuke: 西 不用太緊張 05/14 15:05
KKyosuke: 會規定只能扣薪水三分之一就是要給人生活 不會讓人活不 05/14 15:06
KKyosuke: 下去 05/14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