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ickkanw: 當然是積極蒐集證據 法官只看證據說話06/05 20:07
※ 編輯: z97801256 (112.78.70.156 臺灣), 06/05/2024 20:27:24
→ iambackhaha: 已經起訴了,開庭不要用都是別人的錯表達 06/05 20:54
→ v3su: 起訴代表就是你,為何有陷害問題?檢察官在偵查庭反而是站在 06/05 23:29
→ v3su: 被告、刑事三鐵則,如果不是看到實體證據,連起訴你都有難 06/05 23:29
→ v3su: 度 06/05 23:29
→ z97801256: 謝謝回覆,但疑點重重,檢察官忽略不計,所以變成這樣 06/06 08:08
→ iscu: 傷害罪能身敗名裂~? 06/06 08:19
→ KKyosuke: 這故事連自圓其說都做不到.. 06/06 09:30
→ yosikatu: 有問題就找律師,不用說什麼檢察官都忽略,每個上來問的 06/06 10:01
→ yosikatu: 都說的每個檢察官都是亂查亂起訴 06/06 10:01
→ z97801256: 了解,可能太多這種事件了 06/06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