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大神,晚安 想請教網路上找到的相關資料 大部份都是車禍薪資請求公式是,前六個月的平均薪資,再乘上請求月數 但朋友說: 對方保險說依慣例,只要求三個月的平均薪資,再乘上請求月數 而且,薪資「不包含獎金」。 朋友做的類似是點工的工作,有派工才有錢,而且每日獎金不一。 薪水也是因為獎金高,才願意做。 現在對方保險要求薪資請求,不能含保險,導致請求的金額被打了6折,還沒算上肇事比 例。 而且對方保險說,依照「慣例」專人照顧一個月只能一天1200計算。 因為診斷書只寫「需專人照護一個月」 而不是「專人全天照護一個月」 他說調解員也覺得,對方保險有點雞毛,所以調解的時候調解員都是在幫我朋友說話。 只是我覺得調解,是要雙方合意的金額才算吧? 聽他說完,想來本版問問 請問此事有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7.1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8820036.A.72E.html
KKyosuke: 能證明所謂的獎金是跟業績或工作掛鉤的話就算是薪資06/20 02:22
KKyosuke: 例如銷售員的業務獎金抽成這都算是薪資損失06/20 02:23
KKyosuke: 不願意接受就上法院處理06/20 02:23
這兩天聽他講,好像差太多。也許他心裡有個底線他沒講,我也不好問。
KKyosuke: 至於六個月或三個月其實不是很重要就是了..06/20 02:24
forevernew: 保險員當然要想盡辦法不讓公司花太多錢啊06/20 08:08
forevernew: 但還要看對方保險保到什麼程度06/20 08:09
對方是公司車,保全險(應該是
toyamaka: 用膝蓋猜是狗泰產的理賠拉06/20 10:55
是新O東O
KKyosuke: 其實大部分的保險業務員說詞都差不多06/20 12:13
KKyosuke: 就看你自己算算願不願意花律師費跟幾個月去打官司爭差價06/20 12:14
他說他已經在預約市民代表的法扶先問,了解行情再決定 ※ 編輯: luckynolucky (180.217.117.126 臺灣), 06/20/2024 14:19:49
jasonmoon: 要合意差額的部分可以自己掏錢出來和解啊 XD06/21 12:20
謝謝,但有點看不太懂您的意思。 朋友是向對方請求薪資, 而不是對方向他請求。 自己掏錢和解的意思是? 直接走法律途徑嗎? ※ 編輯: luckynolucky (114.42.216.167 臺灣), 06/22/2024 18: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