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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最近有買一間房子共670萬,是以妹妹的名義做登記我做保,已付140萬首付。 契約有備註:買方貸款需達470萬元整本契約始生效力,若未達470萬時本契約不生效加買 方所給付之價款賣方無條件返還於買方,所衍生之費用由買方負擔,倘是因為買方個人信 用問題而導致未能貸到470萬時,本契約始生效力。 目前情況是因為妹妹剛轉職,名下無負債及卡循,故銀行端審核保人條件又告知保人名下 已有房貸無法做保需更換保人。 請問若無法提供其他保人的情況下這樣算信用問題違約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42.1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19661712.A.A13.html
CMCC: 沒有積極處理算違約 06/30 11:14
Lailungsheng: 備註的意思是你妹貸不到470萬,就無法把錢給賣方, 06/30 11:17
Lailungsheng: 契約自然不成立,看你們怎麼解決問題 06/30 11:17
maniaque: 有種貸款叫做"無擔保信用貸款",它也是"貸款" 07/01 08:42
maniaque: 更何況,既然關鍵是貸款,那去找利率比較高的,願意承貸的 07/01 08:44
maniaque: 銀行,不就得了??? 07/01 08:44
maniaque: 你能舉證 所有銀行都不願意放貸 嗎??? 07/01 08:45
maniaque: 賣方舉證說....某某銀行多1% 利息就願意全額放,你不要 07/01 08:45
maniaque: 那這樣可能就是你這邊為違約方 07/01 08:46
CMCC: 二胎也是貸款啦... 07/01 10:24
CMCC: 合約精神是雙方有最大誠意完成合約內容,所以簽訂合約。 07/01 10:24
CMCC: 你不積極處理就是違約。 07/01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