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看你怎麼簽的 07/15 17:29
→ KKyosuke: 不過如果是在區公所簽的 除非擬定的人腦子有問題 通常 07/15 17:31
→ KKyosuke: 是不能再以原先的事件提告 你只能以對方違約為由民事處 07/15 17:32
→ KKyosuke: 理 直接強制執行(但對方如果沒錢沒工作就...) 07/15 17:33
推 forevernew: 你應該拿那張和解書去民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其實就 07/15 18:56
→ forevernew: 算你一開始告刑事又如何,對方不付錢給你就是不付啊 07/15 18:56
→ forevernew: !談判就是金錢雙方接受、對方可以負擔,一次付清 07/15 18:56
→ iscu: 樓上說法錯了,有刑事責任的前提下對方比較會有籌錢的想法 07/16 07:38
→ iscu: 只剩下民事時, 賴著又沒啥大事~ 07/16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