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indT: 這個可以上三嗎? 08/01 11:39
→ WindT: 學位應該是非財產上給付可以上三吧 08/01 11:40
→ maniaque: 額外求償將近九倍學費的懲罰性賠償!? 08/01 12:07
(學費+非財產)*5,沒有指望會全拿,只是沒想到全敗,而且還是這樣的理由
→ maniaque: 高院消上14雖然還不能看到判決書,但應該內容跟1審差不多 08/01 12:24
→ maniaque: 上三沒有用,因為訴訟對象是代辦公司而非芬蘭大學 08/01 12:24
→ maniaque: 而且目的是為了討學費跟懲罰賠償,與學位本身沒啥關係 08/01 12:25
→ maniaque: 所以是 消 字號啊 08/01 12:25
推 rickdom01: 聲明500多萬當然可以上三,跟你的律師討論就好了吧,問 08/01 13:17
→ rickdom01: 網友沒什麼意義 08/01 13:17
二審改200多,能不能上三還沒問過律師我也不知道。
→ guanquan: 好奇畢業證書怎麼寫?如果確實寫EMBA應該就沒問題吧。 08/01 13:31
寫證明某某人滿足EMBA的要求,
然後同商學院的碩士還多寫了授予XXX學位、根據的法律依據等等一大串
https://imgur.com/f4zJP1K
推 KKyosuke: 委託書寫學校為芬蘭教育部所認可之芬蘭大學院校 08/01 13:38
→ KKyosuke: 又沒保證EMBA為芬蘭教育部所認可之碩士學位... 08/01 13:38
這個就是爭議點,廣告有說畢業可以獲得碩士學位,委託書(2) 有說高階企管碩士學位(
英文原文),然後發證方用繞圈圈的方式說這不是學位。
→ maniaque: 你認為二審有哪個法條用的不好,所以要上三 ??? 08/01 15:18
→ maniaque: 三審又不是事實審,還是想拼發回更審???? 08/01 15:18
我不知道,判決書還沒出來,我要等判決書出來才能判斷。
三審法律審說要用違反法律當理由才能上訴,這個描述老實說我看不懂是什麼意思。
→ saltlake: 原作的學歷認證通過了嗎? 曾經持該學歷與認證書參加國考 08/01 18:34
→ saltlake: 或者找工作嗎? 我國政府和私人公司接受嗎? 08/01 18:35
我國政府一定不接受阿,教育部有發文說如果政府機關有核可的要撤銷。
然後不接受的原因不是委託書上的停留國外時間。
原因有2個:
1. 那個規定要是 "持有外國碩士學位者",但這個沒有碩士學位。
2. 在國內招生授課的,未經教育部核可不予採認。同時也違反私立大學法第40條。
私人公司有可能因為不知情而受騙誤認。我們這件事就是因為有同學公司裡有同學校碩士
才被揭發的。
→ saltlake: 既然爭執內容還涉及公司廣告,請提供其內容供完整考量 08/01 19:31
我手上沒有起訴狀的檔案,放網路存檔上來,
上面案例事實部分有起訴書也有載錄的內容。
https://web.archive.org/web/20220819051317/https://edm.pan-asia.com.tw/2022
0103-U/
https://lurl.cc/xqxNj1 (縮網址)
→ saltlake: 沒有學位? 那委託書第一條最末不是寫明了可獲得學位? 08/01 22:10
→ saltlake: 拿到畢業證書或者學程證書,跟拿到學位證書是兩回事 08/01 22:10
對方說證書上有degree這個字、EMBA翻譯過來就是碩士學位、有國際認證、畢業典禮有寫
碩士、加拿大移民局的委外包商有認可、學校的說法是認可這是學位,廣受私人企業承認
所以這是碩士學位,但不是"芬蘭國家體制下的義務教育學位",合約廣告也沒這樣寫
→ saltlake: 另外委託書力二條所謂: 依目前我國教育部之規定, 08/01 22:13
→ saltlake: 持國外碩士學位辦理公務人員…… 08/01 22:14
我國教育部相關在第三條,所以是但書裡的說明部分
→ saltlake: 如果拿的「學位」不被我國教育部認可而能參加國考等 08/01 22:15
→ saltlake: 怎麼會符合委託書第二條的約定? 08/01 22:16
他們會說第三條已交告知我國採認的例外情形了 (在二審)
→ saltlake: 我們這件事就是因為有同學 <- 意思是不只一個人被誤導? 08/01 22:18
→ saltlake: 那麼列出的為託書內容那兩條,其他人的契約裡面也都這樣 08/01 22:19
→ saltlake: 列明? 08/01 22:19
對,定型化契約
→ saltlake: 另外,原告的主張是"芬蘭政府承認之碩士學位" <-有芬蘭 08/01 22:20
→ saltlake: 教育部或官方證據嗎? 08/01 22:20
校方說法(估狗機翻):
雖然出於上述原因,阿爾托 EMBA 不是芬蘭國民教育框架內的國家學位,但根據國際認證
機構的說法,它是一個公認且受尊重的學位。
While Aalto EMBA is not a national degree within the Finnish national
education framework for the reasons discussed above, it is an acknowledged and
respected degree accord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accreditors.
芬蘭教育部說法(對方提供的,含翻議):
阿爾托大學 MBA (EMBA) 不是芬蘭高等教育體制下的高等教育學位。
Aalto Excecutive MBA (EMBA) is not a higher education degree under the Finnish
higher education degree system.
→ saltlake: 此外,廣告第四條提到 教育部認可,全程在台灣上課云云 08/01 22:24
→ saltlake: 對此原作有向教育部或者地方教育局檢舉嗎? 官方怎回應? 08/01 22:25
違反私立大學法第40條,有開罰,我有問到公文號之類的,但印象中最後未提出。
→ saltlake: 被告對上述爭點作了怎樣的答辯(辯詞和證據)? 08/02 02:38
→ saltlake: 原告訴狀對此又是怎樣主張和舉證? 08/02 02:39
簡要來說就是拿廣告跟合約主張我們應該獲得芬蘭承認的碩士學位;
用學校的說明、芬蘭教育部的說明、同校的碩士證書比對來主張這個EMBA連學位都不是,
認為這個只是類似學分班的進修課程。
抱歉看錯問題了,
對方說畢業證書上有 degree、畢業典禮流程表上有 award 的環節、報章媒體的碩士排名
跟評鑑認可這個是碩士、EMBA翻譯過來就是碩士、我有念完還去畢業典禮領證、我在領英
(LinkedIn) 上也有放這個學歷還發文說學位對我的幫助,所以這是廣受認可的 EMBA 學位
,大學士合法大學並合法發證,這是"專業繼續教育學位",他們沒有承諾要給我 "芬蘭國
家體制下之義務教育學位"
我這邊說結業證明有寫 degree 但沒有授予,流程跟排名不是學位的證明、唸完是因為最
後一門課才知道這件事、領證是要確認給付內容並證明我完成委託書要求、我領英是寫
EMBA(continu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有註記、那篇文意只是與上課內容有關,
完全不是"此學位對我的幫助",這個根本不是學位。
→ saltlake: 有問到公文號之類的,但印象中最後未提出 <- 理由是? 08/02 22:58
→ saltlake: 公文號以外,有裁罰理由嗎? 08/02 22:58
→ saltlake: 換言之,該課程珍的有相當時數是在我國國內上課? 08/02 22:59
取得文號是在一審後,一審時只知道有違法跟裁罰這件事,有跟一審律師說,可能他認為
沒有文件證明或是跟主張無關,所以沒有納進去。
裁罰理由是違反私立大學法40條:未經許可立案不得以正規教育名義在國內招生且授課。
全程在台現場授課,少部分因疫情改線上。60%國內講師,40%外籍。
→ saltlake: 和公司簽約的人當中,簽約之前,自己或者公司,有否提到 08/03 06:04
→ saltlake: 取得系爭學位之後,基於該學位參加我國國考? 委託契約中 08/03 06:05
→ saltlake: 有否任何文字描述提到取得該學位對國考的用處? 廣告或 08/03 06:06
→ saltlake: 任何其他文宣呢? 08/03 06:06
不知道但應該沒有。
畢竟雖然理由是錯的,但委託書有說台灣政府跟大學不會採認這個學位。
就我的主觀理解來說委託書(3)是要誤導消費者認為這個會有芬蘭碩士學位,只是在台灣有
出國時間的瑕疵。
→ saltlake: 委託書有說台灣政府跟大學不會採認這個學位 <-是指上面 08/03 14:26
→ saltlake: 列的第三點? 還是另外的文字描述? 08/03 14:26
對 上面的委託書(3)
推 maniaque: 個人認為從幾件事情去看 08/04 15:57
→ maniaque: 1.委託書已經明確告知教育部明文規定碩士學位要在當地 08/04 15:58
→ maniaque: 修業累計至少需滿八個月" <-樓主的學程是否有滿足這點? 08/04 15:58
→ maniaque: 2.同條文,國家對此學位的認可度,依各國相關規定 08/04 15:59
→ maniaque: 這一行認定上本身就包含民營企業跟政府(教育部)認定差異 08/04 15:59
→ maniaque: 倘若,樓主自己都明知沒有到當地類計修習課程滿8個月 08/04 16:00
→ maniaque: 那.....樓主你要怎麼主張"應取得教育部認可之碩士學位"? 08/04 16:01
→ maniaque: 樓主能提出有確實去大學所在國家修習8個月以上的證明嗎? 08/04 16:03
→ maniaque: 你去芬蘭領的是 EMBA ,代辦公司也確實給你拿到EMBA 08/04 16:05
→ maniaque: 假如你要爭是不是正規碩士,個人認為你應該找教育部吧 08/04 16:06
→ maniaque: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教育部,都已經給你明文說哪種條件才有 08/04 16:06
→ maniaque: 自己有沒有出國到芬蘭修8個月以上的課程,自己最清楚歐~ 08/04 16:07
→ maniaque: 總之,樓主訴訟目的是以債務履行瑕疵的方向 08/04 16:10
→ maniaque: 那你拿是不是教育部認可的碩士學位去攻防,意義不大 08/04 16:11
→ maniaque: 畢竟,代辦公司一開始就明確告知你教育部認可碩士的條件 08/04 16:11
→ maniaque: 也沒承諾你可以在沒飛去芬蘭唸八個月還可拿到教育部認可 08/04 16:12
→ maniaque: 的碩士學位 08/04 16:13
我爭的是 "這不是碩士學位",而不是"這個EMBA沒有被台灣採認",訴訟目的是廣告不實。
我要念的是高階企管碩士學位,而不是高階管碩士課程結業證書。根據大學跟芬蘭教育部
的說明可得知,這不是學位課程。所以,我並沒有獲得廣告說的 "碩士學位"。
委託書(3)說學校是芬蘭合法大學,其他國家對此學位 的認定依各國認定。後面補充台灣
的情形。整個過程沒有告知這個高階企管碩士課程是繼續教育而不是碩士學位課程,這是
重大瑕疵。如果知道這件事我絕對不會報名。
這裡引用的條文是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裡面的要件是在當地學校停留8個月以上。
那當地學校在台灣設立教室並派遣教師現場教學算不算能不能認定為 "停留當地學校"
如果是遠距教學又要怎麼算,若是不可抗力的情形又該怎麼算? 這些東西都被歸在同辦法
的其他條文,實際上在台灣設立教室是可能被採認的。
而且我一審的訴求也不是什麼 "芬蘭國家體制下的之義務教育學位",我要的是碩士學位。
樓下的網址點進去最下面有台灣教育部對芬蘭教育體制的介紹。
113-01-01 各國學制手冊-歐洲.pdf p.325
https://imgur.com/YaFWOGW
→ GameTheory9: 0E03A0E16960&sms=D2E10027BB4EC183 08/04 19:51
縮網址 https://reurl.cc/E6zY7m
→ GameTheory9: 教育部官方網站,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公布的“海外留學 08/04 19:53
→ GameTheory9: 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專區” 08/04 19:53
推 GameTheory9: 該查詢系統提供近年教育部留學相關統計資料及重要網 08/04 19:58
→ GameTheory9: 站連結等資訊;另為避免學生因資訊不足致權益受損, 08/04 19:58
→ GameTheory9: 英國及澳洲2國的參考名冊特別納入禁止招收外國學生的 08/04 19:58
→ GameTheory9: 校院名單,可為有意前往該國留遊學的國人提供選校的 08/04 19:58
→ GameTheory9: 預警訊息。 08/04 19:58
→ GameTheory9: 外國大學參考名冊查詢系統所收錄各國大專校院名單, 08/04 19:58
→ GameTheory9: 是經由我國駐外館處查證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 08/04 19:58
→ GameTheory9: 認定的教育專業評鑑團體認可者予以收錄,惟此參考名 08/04 19:58
→ GameTheory9: 冊僅提供國人作為留遊學選校參考資料,並不具備「學 08/04 19:58
→ GameTheory9: 歷認可」之功能。 08/04 19:58
學校列名只是台灣的學歷採認過程的參考之一,不是必要也不是充分條件。
※ 編輯: airrooco (220.135.30.2 臺灣), 08/04/2024 21:36:27
歐對了,這件事我非常氣,回應過程中如果有比較嗆的部分,抱歉。
※ 編輯: airrooco (220.135.30.2 臺灣), 08/04/2024 21:57:20
→ WindT: 合法大學也不是都是學位,台大也有學程、學分班,沒學位有 08/05 05:35
→ WindT: 證書。你自己有看過學校的招生簡章嗎?報名的時候不是自己 08/05 05:35
→ WindT: 報? 08/05 05:35
→ WindT: 讀到碩士了,貼一個通識性的學制介紹???報名的招生簡章 08/05 05:37
→ WindT: 到底寫啥??? 08/05 05:37
不知道你說的通識性學制介紹指的是啥,中間很多東西總不能一股腦貼上來。
整個過程沒有簡章這種東西,廣告跟委託書就是全部。
資料包含講義、錄取通知都是寫 EMBA,而且這都是報名後的事了。
自己報又是指什麼? 跳過這個公司跟學校接洽,還是指親自走報名流程?
這個公司在台灣就代表學校,所以沒有跳過他們報名的選項。
推 maniaque: 樓主,您....還是沒有回答我問的"關鍵性問題"歐.... 08/05 09:30
→ maniaque: 你有沒有去芬蘭唸八個月的書呢?? 08/05 09:31
→ maniaque: 有,或者是 沒有 ,很難回答嗎??? 08/05 09:31
→ maniaque: 照您現在的說詞,所傳達出來的其實就是 沒有 ,對吧 08/05 09:33
→ maniaque: 你拉拉雜雜講了這麼多假設,但,教育部規矩就是這樣 08/05 09:34
→ maniaque: 當然啦,或許其他國家像台灣邦交國,可能就認你是碩士啦 08/05 09:35
全程在當地學校設置的台灣教室上課,我以為我回得很明顯了。
教育部規矩並不是這麼簡單粗暴。
而且有台灣政府不採認的碩士,跟沒有碩士可供採認,是不一樣的狀況。
→ maniaque: 你沒有回的很明確,我問有沒有八個月,你回全程台灣上課? 08/05 14:40
→ maniaque: 難道......你是用這樣的態度去跟法官對話嗎??? 08/05 14:41
→ maniaque: 更不用講,你在回我的推文中,還寫了一堆假設怎樣假設怎樣 08/05 14:43
沒有8個月,不理解這樣的態度是怎樣的態度,我又假設了那些事情
※ 編輯: airrooco (220.135.30.2 臺灣), 08/05/2024 16: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