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niaque: 這要看被害者的當初想法,如認罪,基本上是有機會"緩起訴" 08/05 14:34
→ maniaque: 侵占遺失物既然是事實,他也確實做了這個事情 08/05 14:35
推 higger: 那怎麼證明裡頭有90或9千? 08/05 14:35
起訴書所載
→ maniaque: 司法體系依法就是得做適當處置,報了案就是得受理,受理就 08/05 14:35
→ maniaque: 是得偵辦,雖然很多人都詬病遺失物這種小案警察不會抓 08/05 14:36
→ maniaque: 但既然案子進入流程,該走的還是得走 08/05 14:36
→ maniaque: 你最多就是寫狀給法官,希望能夠輕判被告 08/05 14:37
→ maniaque: 判個緩刑什麼的 08/05 14:38
ok 所以我就想說申請修復式司法甚麼的,重點是這人會不會因為這種事情被遣返?
※ 編輯: surick (36.233.55.66 臺灣), 08/05/2024 14:41:20
推 jasonyeh: 修復式司法不是用在這種案件 08/05 15:12
推 WindT: 告訴人即被害人陳報願原諒被告,基本上就是緩刑 08/05 17:18
推 rickdom01: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2條,刑事故意犯罪,判一年以上且沒 08/08 21:26
→ rickdom01: 有緩刑才會驅逐,侵占遺失物如果你同意原諒,基本上不 08/08 21:26
→ rickdom01: 可能判這麼重 08/08 21:26
推 fatcop: 罰錢而已啦,不會遣返,啊自己起貪念還是得受處罰吧 08/27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