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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6月份於機車行進間,被一台機車撞飛。 我的傷勢不輕,但對方的傷勢比我還重, 所以對方的家人等他出院後就一直急於找我和解。 雖然我尚未拿到初判表,但應該是對方全責。 我於前幾日與對方和解後,才發現我的強制險於去年過期後就未再續保。 我的問題是,因為雙方已經和解了。 我是否還需要賠償對方除了健保之外的醫療費用? 因我在網路上查詢所得到的資訊很亂, 1說他可以向他的保險公司申請保險,他的保險公司再跟我代位求償。 1說 因為已經和解了,和解內容也未註明排除強制險部份, 所以對方無法再跟我做求償。 我是車險小白,真的是吃一塹,長一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00.73.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3118511.A.97E.html
maniaque: 你應該會有一張罰單 08/08 23:06
maniaque: https://reurl.cc/1bYG2Q 差不多夠讓你繳納10年強制險 08/08 23:08
maniaque: 然後順道強制險原本要理賠的金額,特別補償基金先代墊 08/08 23:09
maniaque: 然後再向你代位求償 08/08 23:09
maniaque: 若雙方和解不包含強制險,那他跟特別補償基金請求 08/08 23:10
maniaque: 跟和解本身就無關聯 08/08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