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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除夕我被在飲料店打工的未成年撞傷, 傷勢除了腳擦傷、眉毛左上縫了幾針之外 最嚴重的就是頭部外傷合併蜘蛛網膜下出血, 初判表上是對方全責~ 因為不想錯過刑事六個月追溯期所以有提 , 第一次開庭後法院有致電表示要安排調解, 但對肇家長表示他們交通不方便, 希望就近在區公所調解,我也同意了 結果在區公所調解時對方態度很差, 毫無誠意要和解, 家人認為要對其家長和飲料店雇主究責求償, 只能透過訴訟了, 所以隨後家人帶我去提交刑事併民事訴訟狀紙, 但我後來估狗相關資訊, 未成年是沒有辦法對其提出刑附民的訴訟, 我想詢問的是我應該要等法院駁回我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再提交民事訴訟狀紙, 還是現在就可以再遞交民事訴訟狀紙呢?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64.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5800755.A.33C.html ※ 編輯: lemongrass36 (118.232.64.181 臺灣), 09/08/2024 21:07:34
tw00173105: 現在就可以提 09/08 22:44
stevenchiang: 未成年還是可以提刑附民,而且可以連有連帶責任的 09/08 22:48
stevenchiang: 一起告 09/08 22:48
stevenchiang: 你現在是因為還沒起訴所以不能提刑附民吧 09/08 22:48
lemongrass36: 好的,謝謝樓上兩位,我會儘快寫好訴狀去遞交 09/09 06:53
windwater: 請看一下少年事件處理法27條,一般過失傷害並非犯罪情 09/09 18:30
windwater: 節重大,少調案件根本不會送地檢變少偵案,就沒有起訴 09/09 18:30
windwater: 的選項,根本沒有刑附民的可能。只能自己提民事訴訟 09/09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