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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度失智(CDR2分)的媽媽,收到我老爸的家事法庭通知書, 我爸爸申請通常保護令(家暴法)。 另外一張是地檢署刑事傳票(我爸爸告她傷害), 想問我媽媽都失智還能出庭,為自己辯護嗎? 我爸爸不付失智的媽媽生活費,還要告她?我要請律師幫我媽媽嗎?還是申請 監護宣告? 謝謝法律版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9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6038044.A.F4A.html
BIA: 監護宣告是保護你媽媽不會被騙 09/11 15:59
forevernew: 你可以問檢座或法官是否可以傳你母親的醫生出庭 09/11 18:34
WindT: 你可以掛輔佐人,開庭當天把被告媽媽,以及診斷證明帶去地 09/11 20:15
WindT: 檢署 09/11 20:15
WindT: 家事庭一樣 09/1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