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LULIN1985: 你直接去律師吧 09/14 10:55
推 ikariamman: 告不了,離開就可 09/14 11:12
推 LaplaceDemon: 去找律師 09/14 12:10
→ iambackhaha: 告不了 09/14 14:46
→ apollo999: 為什麼告不了呢?懷疑醫生羞辱不行嗎 09/14 16:01
→ KKyosuke: 1.懷疑沒屁用 2.這也不算什麼羞辱 3.就算真羞辱你也無 09/14 16:33
→ KKyosuke: 罪 還是趕緊吃個飯睡個覺明天會更好 09/14 16:33
推 frgthy: 我每天都覺得被同事羞辱也沒告人啊 09/14 16:51
推 ikariamman: 除非有態度不好罪 09/14 22:38
推 escape54321: 如果買東西店員態度不好 你也要告是不是? 09/15 23:48
推 maniaque: 那,你的存在讓我覺得害怕,我可以告你嗎??? 09/16 10:57
推 susaku: 我覺得原po內文寫"版上的真被告假被告"是在羞辱版友 那版 09/16 11:21
→ susaku: 友可以對原po提告嗎? 09/16 11:21
→ iscu: 我覺得重點應該在有無受到損害~~ 首先就是玻璃心要得到證實 09/16 14:05
推 maniaque: 樓上.......因為被證明是玻璃心,又變成double kill 了 09/16 14:06
推 iscu: 再者要對方的行為有一定程度的過失或者有失常理~ 09/16 14:11
→ iscu: 被證明玻璃心也不一定是壞事,一堆神經病不也很喜歡喊我有病 09/16 14:12
→ iscu: 然後自豪犯罪不用受刑~ 09/16 14:12
→ iscu: 這篇文章的推文的分析角度我覺得也不太對~~ 09/16 14:19
→ iscu: 我想 很多自覺正常的鄉民們會覺得這篇文章不正常 09/16 14:19
→ iscu: 既然覺得它不正常,那就不要用正常人的角度來看待~~ 09/16 14:19
→ iscu: 要多點包容心,關愛殘障人士~ 09/16 14:20
推 iscu: 好奇問一下 原po的殘障手冊是身體方面還是心智問題? 09/16 14:25
推 lu0713: 可以,只要你願意付律師費 09/16 15:49
推 eople: 這裡是法律版 就事論事 管不了你正不正常 你講的就是告不 09/18 07:15
→ eople: 成 09/18 07:15
噓 black82465: 可以告老師 09/18 11:57
噓 frankchin: 回家休息吧,什麼都要告不累嗎? 09/21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