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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245Ⅱ明定有筆記權 且憲判字裡面表示筆記是記憶和思維的輔助活動 但現在科技進步 律師直接錄音比起手抄筆記效率來得高 要是檢警的錄音內容與筆錄不同時也能多一份對照依據 且刑訴245Ⅴ的規範主體包括辯護人 因此即使錄音也有規範而不致違反偵查不公開 想請問實務上如果跟檢警表示要錄音的話 對方會同意嗎? 還是會選擇不講同時自己私下錄 被發現了再說 -- そうして、また春になった。 年月は瞬きほど。 目蓋を閉じて、開く。 丘には一面の櫻の花。 懐かしい坂道からは、 あの頃の姿のまま、少年が手を振って── Heaven's Feel《櫻の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22.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6579111.A.8CB.html
stevenchiang: 檢察機關使用錄音錄影輔助偵查紀錄實施要點第四點 09/17 22:01
stevenchiang: 參照 09/17 22:01
stevenchiang: 偵查中,受訊問人不得自行錄音。其餘在場之人,亦 09/17 22:02
stevenchiang: 不得錄音。 09/17 22:02
endlesschaos: 那麼如果向檢警提出要求的話 對方會同意嗎? 09/17 22:04
stevenchiang: 應該是不會有檢警自己找麻煩的 09/17 22:06
adoko: 筆記不會記錄到執法者的聲音說話習慣 10/02 23:15
adoko: 筆記外流還可以說筆記者加油添醋 10/02 23:16
adoko: 錄音檔外流 檢警訊問時可是各種... 10/02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