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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這個故事我原本想把複雜的內容簡單,引起閱讀誤解再補充說明故事 ※ 引述《jetaimeaussi (戈木人口心耳)》之銘言: : 如提.... 1. A律師也是本大樓住戶,但沒有任何登記土地與建物在本大樓, 2. 他涉入其他私人機構案件不實請款,遭懲戒停權法扶律師派案2年。 3. 本訴訟從沒有經過區權人大會同意,並且授權給管委會提告,區權人會議 沒有寫多少人出席,沒有寫多少人同意,只有自問自答的6-7各字紀錄文字說 收回另行處分,而收回並沒有說要聘請律師打官司,律師費用也沒有先報價或是遴選 程序。是模糊的。 4.法院訴訟後的公開資料查詢內,我父親那一年的名字全被打馬賽克處理,讓我更加 懷疑決心要調查,閱卷時法官不准許我家閱卷,後來請D幫忙閱卷才發現一堆問題。 5.很多住戶起疑,區權會提問,管委會都寫交給下屆委員處理。當然也呼嚨置之不理。 : 同一個審判K案內,A律師原先拿到B法定代理人(非法人團體)委任狀,後來 : 改選法定代理人變成C,A沒有告知C也沒有向C請求律師委任狀,就擅自 : 出庭與遞交狀紙持續向D騷擾提告,後來多年官司敗訴輸的一蹋糊塗,輸到最高法院判 : 定這官司根本自原點就嚴重失格無權起訴,C完全被蒙蔽不知道有提告事情,就被冒名打官司了 : ,上述是否有損害C的名譽與權益,想請問A律師是否對C構成詐欺取財(律師委任費) : ,與背信罪? : 是否可刑帶民提告求償? : 註:此B團體是管委會 : C:是我父親。 : 被告D是我與父親的熟識的好友。D孤老奮鬥也花了很多律師費雖然還他公道了,但 : 也差點差點自殺,他家人陸續因為官司含恨而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2.253.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7260475.A.0A6.html
bagaroach: 認真說,看下來我覺得你們的問題大很多,1、2說的跟「 09/25 22:21
bagaroach: 律師」接案資格完全無關,最多說這律師做人有問題。3、 09/25 22:21
bagaroach: 4、5只能說令尊不是能力不足被架空就是尸位素餐。 09/25 22:21
jetaimeaussi: 感謝指教,父親是被操控的人情主委居多,前主委 09/26 03:29
jetaimeaussi: 變前主委遙控的工具主委,律師主委遙控前主委層層 09/26 03:30
jetaimeaussi: 的信賴關係,造成後面出事,管理費幾乎都被律師主委 09/26 03:31
jetaimeaussi: 變相的自我委任後當成他的專用提款帳戶。 09/26 03:31
WindT: 你爸問題很大,你先想想你爸怎脫身 09/27 00:46
jetaimeaussi: 律師建議我爸提告了 A律師完全沒有簽屬委任狀 09/27 04:38
jetaimeaussi: 閱卷完畢了,沒有委任狀出現,其他主委都有簽 09/27 04:40
jetaimeaussi: 區權人會議記錄完全沒有授權管委會委任律師提告權 09/27 04:42
jetaimeaussi: 以上感謝大大指教 鞠躬 09/27 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