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kopake: 有必要嗎... 10/03 12:45
推 KTjason: 還花3000清潔喔,是我就乾脆買新的 10/03 13:16
推 sunnygirl30: 您生氣的是對方以免費贈送名義欺騙您幫忙搬走,您只 10/03 13:37
→ sunnygirl30: 能提醒大家,此人真正的心思要小心防範,應該也是偶 10/03 13:37
→ sunnygirl30: 爾不會每天。而您採取法律途徑的人力與時間金錢等經 10/03 13:37
→ sunnygirl30: 濟成本太高,可自行評估 10/03 13:37
→ Antihsieh: 消費糾紛 10/03 15:15
→ saccharomyce: 贈與人不用負擔瑕疵擔保責任 10/03 17:25
→ iambackhaha: 贈與 10/03 18:45
→ loveyou9527: 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或保證其無瑕疵者, 10/03 19:38
→ loveyou9527: 對於受贈人因瑕疵所生之損害,負賠償之義務。 10/03 19:38
推 ikariamman: 你受了什麼損害 10/03 20:49
→ ikariamman: 可以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 10/03 20:50
→ maniaque: 沒說不行啊,走小額訴訟,先付一千塊錢 10/03 21:49
→ maniaque: 雖然上面鄉民說贈與人不負擔瑕疵擔保,但"隱匿"可不一定 10/03 21:49
→ maniaque: 只是,能夠求償的大概只有1800這一部分 10/03 21:50
→ maniaque: 三千是你自己甘願付的 10/03 21:51
→ maniaque: 不至於會有機會走到詐欺,但民事這一塊是有機會啦 10/03 21:52
→ maniaque: 但你自己也是看在這床墊的高價,所以才伸手的 10/03 21:53
→ maniaque: 真走小額,法官會不會判全額1800就見仁見智了 10/03 21:53
→ maniaque: 畢竟你也沒現場去點收 10/03 21:54
→ maniaque: 法院可能會根據這一點去判你也要承擔一部分 10/03 21:54
→ maniaque: 要是一人一半去算,你1800拿回900,然後裁判費....1000 10/03 21:55
→ maniaque: 結論很簡單:好好用,安心用,反正你也是賺到.... 10/03 21:55
→ maniaque: 只是賺多賺少而已 10/03 21:55
推 cute101037: 你得先過敏,看醫生,然後告他傷害,呵呵,必須有恐 10/07 15:56
→ cute101037: 怖正義感才可能辦到,要不然就是自己也很.... 10/07 15:56
→ cute101037: 至於你花的3000毫無道理請求賠償,必敗 10/07 15:57
→ malemma: 他只要說「不覺得貓味是瑕疵」就行了 10/19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