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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被網路詐騙, 其中一個人頭帳戶 戶主提要開調解庭和解, 6月底有在台中法院 開過調解, 有達成協議還款部分金額 約定每月20號並分8期, 前面兩期7月8月都延遲至當月底才還款, 要延遲都不主動聯絡 也不回訊息及接電話, (調解有要求雙方互留聯絡方式) 底3期的9月20日還款,目前已到10月7日沒還款, 且都不接電話和回覆訊息, 想請問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 有強制執行方式讓對方還款和當時調解的緩起訴可以取消嗎 另外想請問因為我工作和照顧家人都在新竹 後續走法律程序 需要回台中法院還是可以在新竹的法院,如果要去台中法院需要再另外請假 謝謝各位回答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21.19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8257763.A.E4D.html
KKyosuke: 可以 程序不同 10/07 09:12
KKyosuke: 基本上強制執行跟聲請撤銷緩起訴都不用出庭寫狀就好了.. 10/07 09:13
forevernew: 所以不要相信人性,一次付清,否則免談 10/07 10:48
ikariamman: 第一期拿多一點啊 10/07 11:44
iscu: 給陌生人分期就像是借錢給路人~ 10/07 12:15
iscu: 親兄弟都可能賴帳了,更何況是陌生人~ 10/07 12:15
windwater: 當初沒把還被害人款項當成緩起訴的條件? 10/07 12:46
windwater: 有的話應該不怕被告不還才對。除非金額太大了。 10/07 12:46
KKyosuke: 那要被告了解他不還的話會被抓進去關這件事... 10/07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