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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在橋頭有一間房屋出租, 後來租客好幾個月都不繳房租,我媽媽請他搬走也置之不理 後來我媽向法院提出申請,經過一年多的申請跟協調(對方及家人完全沒出面過) 終於得到可以進入房屋的准許。 想請問的是,後來由法院人員、警察、里長的陪同下 進入房屋後,發現裡面有一台,折疊車與一些佛像和垃圾等東西, 法院人員跟我媽媽說,房子裡的東西,會先公告15天請對方來處理, 如果對方沒處理,法院會把有價值的東西拿回去拍賣, 用作來會勘等行政費用, 其他沒價值的東西讓我媽媽自行處理。 想請問這樣的程序是正確的嗎? 如果法院要把對方的東西收走,為什麼不是全部都拿走 而是只挑他們覺得有價值的東西呢? 這樣行為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嗎? 想請版上大大指點一下~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4.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29309844.A.77C.html
rock0807: 不然地上衛生紙團 飲料罐也要幫你處理嗎? 10/19 14:16
forevernew: 你不信法院人員講的話,反而問網友?別鬧了 10/19 15:21
stevenchiang: 法院說了,他們是要把有價值的東西拍賣用來抵執行 10/19 15:37
stevenchiang: 費用,不值錢的當然就不拿 10/19 15:37
saccharomyce: 你以為法院是在做義工嗎 10/19 16:19
cotwell: 不相信法院的人,來這問鍵盤俠XDDDD 果然厲害! 10/19 18:00
ahb0711: 如果法院或警察、公務人員說了就算,那設這個版的用意是? 10/19 18:23
ahb0711: 真的就是想問問看這種現象是不是強制執行的流程而已 10/19 18:23
ahb0711: 謝謝大家的回覆,目前大概知道原來這種事還是有費用產生 10/19 18:24
ahb0711: 而法院是要向被執行的人要,所以要拿東西拍賣抵費這樣 10/19 18:24
ahb0711: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申請強制執行經驗的,問的冒昧很抱歉 10/19 18:25
CCWck: https://i.imgur.com/KchDCf8.jpeg 10/19 22:00
CCWck: 強制執行法第74條 10/19 22:00
YOLULIN1985: 就差不多那樣,以前我家也遇過一個房客跑路後來用強 10/20 05:47
YOLULIN1985: 制執行處理他遺留的東西,裡面還有他接案子幫人改車 10/20 05:47
YOLULIN1985: 拆一半的車架,後來強制執行那天車主拿證件先拿回那 10/20 05:47
YOLULIN1985: 個車架,有夠慘... 10/20 05:47
starfirerex: 前幾個推文蠻不錯的 很好笑 我平常也想這樣回民眾 10/27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