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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查了一下網路 好像沒有提到這一點 就是如果原告一開始是先向警局報案提告 但檢察官偵結後獲不起訴 原告不服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訴? 另外,一般民眾對於自身權益受侵害想尋求刑事訴訟 是不是大多只知道要向警局或地檢署提告 而不知道其實還有繞過檢察官而直接向法院自訴的這個管道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0196391.A.E7D.html
ikariamman: 再議,提起准予自訴 10/29 18:14
ikariamman: 可自訴 10/29 18:14
hidog: 我記得有修法,網路沒有可能是還沒更新@@ 10/29 19:01
KKyosuke: 自訴你要自己找證據 10/29 20:40
KKyosuke: 然後規定必須委任律師 10/29 20:41
WindT: 自訴要請律師,所以首先你要有錢找會打自訴的律師 10/30 07:02
WindT: 而且檢察官有搜索等調查權,自訴人要自備證據,一般就是簡 10/30 07:03
WindT: 易財產犯罪、妨礙名譽這種 10/30 07:03
WindT: 但如果已經不起訴要轉自訴,幾乎不可能,再議駁回後向法院 10/30 07:04
WindT: 提起准予自訴幾乎都是被駁回 10/30 07:04
WindT: 所以要自訴一開始就要自訴,不是檢察官偵查後才想跑另一個 10/30 07:05
WindT: 賽道 10/30 07:05
noar: 你可能想討一口氣,不過你也可以走民事的損害賠償吧 10/31 17:29
noar: 走刑事也是罰給國家,最後還是要民事 10/31 17:30
maniaque: 真想玩,拿點$$出來請律師吧,反正這是必要的費用 10/31 17:31
iambackhaha: 自訴部分20年前國中公民就有在教了 11/01 02:19
adoko: 都是要請律師去玩自訴吧 對方不到場更好 11/01 07:13
adoko: 民訴 11/01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