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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發過文 現況是收到不起訴書,然後申請再議也被駁回了 但我打算繼續走民事,請問妨害名譽民事該怎麼告對方比較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97.1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1473692.A.B4A.html
endlesschaos: 民18+184 要請慰撫金的話184+195 11/13 13:02
endlesschaos: 抱歉更正 應該分別是 184 跟 18+195 就可以了 11/13 13:23
sisyphuszhan: 可以不要浪費時間了 12/10 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