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ultratimes (別人家看優點 自家找缺失)》之銘言: : 去客戶那邊處理事情 : 客戶除了給原本的報價的金額以外 : 又另外給了一千元,說這是給你的慰勞金 : 請問如果私自收下,沒有回報給公司 : 是不是會出事? : 這筆錢是不是還是報回給公司才不會出事? : 雖然google只找到200元小費被告侵占被判無罪的案例 : 但不知道如果真的要找你麻煩,是不是一樣會有別的可能被告? 認真回 你這種情況叫做"雙贏" 顧客贏,你也贏 中華民國刑法沒有任何一條可以治你罪 但如果你的公司規章有明文規定 不得收受供應商客戶的金錢或贈與的話,公司可用民事告你違約並求償 至於民事是告贏或告輸,法官判賠多少, 都要看你的勞動契約是怎個寫法,以及寫得多詳細 假設公司規章或勞動契約也沒寫到這個的話 你頂多會被嘴個幾句道德上有瑕疵 背信罪構成要件 1.具雇用關係 2.明知且故意違背任務 3.造成實質損害 今天就算假設公司有明文規定不得收受金錢贈與 那麼也只是滿足條件1與2,條件3不成立 因為那筆慰問金一開始就不是公司的財產 公司不能"預設"或"期待"那筆慰問金是公司的財產 你收下後自然沒有對公司造成"實質損害",因此背信罪不成立 但假設你違反了公司規定,公司是可以依規定把你開除或是懲處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158.245.27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3364072.A.CA4.html
WindT: 1的要件就錯了… 12/05 10:08
stevenchiang: 背信不限於雇傭關係 12/05 10:19
maniaque: 委任也有啊,畢竟 處理他人事務 的構成又不是只有雇傭 12/05 11:34
maniaque: 嗯....老公跟老婆拿錢買醬油,然後把錢拿去買了運彩 12/05 11:35
maniaque: 好像也成立背信罪齁....(糟糕....所有老公大驚) 12/05 11:35
saltlake: 但是背信罪的違背任務和造成實質損害在本問題可曾成立? 12/05 12:45
maniaque: s 大,u大濕給的條件不足,但假如公務員的話就有犯罪 12/05 14:42
maniaque: 像民眾感謝清潔隊年末開春加班工作,給的紅包就是了 12/05 14:50
maniaque: 已經不知道送了幾位清潔隊員銀手鐲 12/05 14:51
endlesschaos: 你的主觀意圖要件呢? 12/05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