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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配偶會失去遺產繼承權 但是否不會失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85.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4117842.A.3C8.html
endlesschaos: §1039Ⅲ規定不得為繼承人時的請求數額不得超過離婚 12/14 10:36
endlesschaos: 時應得數額 另外殺害他方是§1052條規定的裁判離婚 12/14 10:38
endlesschaos: 事由 你覺得法官這時會判你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12/14 10:39
maniaque: 雖然日本那件老少配最後判無罪,但是想太多 12/14 14:14
leptoneta: 1039是用於共用財產制吧? 而且裁判離婚也能請求才對 12/15 00:07
endlesschaos: 裁判離婚要看事由 我不覺得法官會判准婚姻中殺害另 12/15 08:50
endlesschaos: 一方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這樣每個人都去找個富翁 12/15 08:51
endlesschaos: 或富婆結婚後 等存夠一定的錢再殺了對方不就大賺 12/15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