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執行不會把所有錢拿走 必須保留你的生活所需 12/16 21:42
推 leptoneta: 身無分文 又沒有薪資 是要怕什麼 12/16 21:50
→ webster1112: 認真負責努力跑外送五年/兼兩份差 一定可以還清重生 12/16 23:49
推 iscu: 傳訊罵人的證據並沒有任何作用,只要不是恐嚇 性騷擾 ,九成 12/17 00:53
→ iscu: 九沒事。 12/17 00:53
→ iscu: 沒財產就給法院判啊 不用簽和解 12/17 00:54
推 maniaque: 可以去跑船...... 12/17 01:13
→ jasonmoon: 沒財產就讓他強制執行 12/17 11:20
推 Sasamumu: 聽起來你反而是無敵了 12/17 11:51
→ Sasamumu: 然後執行不會全部拿走 12/17 11:51
噓 maniaque: 人家行使合法債權,有什麼報復可言??? 12/17 12:50
→ maniaque: 最低生活條件以下的收入,不能強制執行 12/17 12:52
→ maniaque: 沒有什麼失業半年的,現在缺工缺的緊 12/17 12:53
→ maniaque: 工地小工,夜間指揮,保全,外送,多的是賺錢的地方 12/17 12:54
→ maniaque: 個人不知道在當事人有意願且不嫌工作的情況下,會沒工作 12/17 12:55
→ maniaque: 勞發署一堆工作職缺等著媒介 12/17 12:56
推 Sasamumu: 確實 12/17 15:19
推 cotwell: 推11樓! 12/17 17:21
推 llHAY: 違反保密協定需簽下200萬本票這裡就很有問題了 12/18 08:01
推 KKyosuke: 被逼是他自己說的啊,實際上不就是被索賠兩百萬嗎.. 12/18 08:55
→ hamsterbobo: 大家第一天上課前都要先簽署他的保密協議 12/18 16:01
→ hamsterbobo: 我在沒注意的情況下的確有把上課內容PO在FB 他說違約 12/18 16:02
→ hamsterbobo: 謝謝樓上各位的建議 12/18 16:03
→ maniaque: 當初若不走和解,在法庭上主張,基本上審判長會視情酌減啊 12/18 16:45
→ maniaque: 更不用講你後續幹了什麼事情,誰知道呢??? 12/18 16:45
→ maniaque: 慫恿什麼的,只是把你的報復慾望之鍋蓋掀起個角而已 12/18 16:46
→ maniaque: 整個看下來,就算你以有利於己的方式敘述,但整體而言 12/18 16:47
→ maniaque: 就是滿滿的報復(你之於他),你傷了人家多少,隻字未提 12/18 16:48
→ maniaque: 完全行為能力人,就是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12/18 16:48
→ maniaque: 但,認真說起來,你這些年除了那18W以外,分文未還,對吧 12/18 16:49
→ maniaque: 180W 本來就是在當時就知道要扛,不是現在才扛 12/18 16:50
→ iscu: 一般來說簽這種協議要有對等~ 不是隨便喊就可以 12/18 17:15
→ iscu: 對方當初要討這兩百萬,能夠提出讓法官信服的估算 12/18 17:16
→ iscu: 那就代表他的課程就是有這價值~ 下次記得不要亂簽東西了 12/18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