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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 之前車禍與理賠人員沒有共識談判破裂,我就看他fb調解後發文為指名道姓靠邀,說我在 裝(我有診斷證明) 之後對方律師一直電話煩我,我就上網抱怨,被他看到,他就fb發文說我是某某蟑螂(法 院認證罵人),詐騙,然後他朋友就留言好奇是誰要幫處理蟑螂,就留我姓氏,後面寫私 (等於把我個資給他朋友),主要是之前就診記錄都給那個保險員,然後子虛烏有說我幹 嘛幹嘛,那錄音筆錄音(我沒有)就亂說一堆 想問大大除了告公然侮辱、毀謗、洩漏個資算哪一罪行。感謝大大 然後想請問這種案子要寫訴狀還是警察局提告比較容易起訴感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4.14.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5930802.A.CA0.html
kymco9999: 看情節,110台上30+113憲判3 01/06 19:03
shiki1988: 看有沒有公開場合貼個資之類的 之前備案過類似就看對 01/07 18:43
shiki1988: 方會不會持續再犯持續觀察累積證據到時一次算帳 01/07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