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accharomyce: 原告想要房子 當然是他去申請強制執行01/16 22:55
→ saccharomyce: 更正 原告想要錢 或是把房屋還他01/16 22:56
→ saccharomyce: 反正就是2選1 你還錢或是房子還他01/16 22:57
→ saccharomyce: 你覺得打官司太麻煩 就簽和解01/16 22:57
可是我買房子,銀行已經把全款匯到他的帳戶了
※ 編輯: pupss89177 (123.192.92.215 臺灣), 01/17/2025 00:05:48
→ maniaque: 那對方怎交代你這方已經支付的價金流向呢???01/17 07:35
→ maniaque: 而且,關鍵的是,對方為何要這麼做,狀內理由寫啥呢?01/17 07:36
→ maniaque: 銀行若足額匯入契約給賣房者,怎容得他去跟法院主張?01/17 07:37
→ maniaque: 賣方是不是表達拒收,把價金給併同提存到法院去了??01/17 09:36
→ maniaque: 要是契約寫一千萬,你付足一千萬,哪來的欠,對吧?01/17 09:36
推 WindT: 不動產訴訟不找律師嗎......返回不動產部分就同時履行抗辯01/17 17:43
→ WindT: ;對方請求應該是有先備位01/17 17:44
→ WindT: 不可能又拿不動產又拿錢01/17 17:44
我已經請律師了,只是律師都沒提到
※ 編輯: pupss89177 (101.12.151.78 臺灣), 01/17/2025 18:38:42
推 KKyosuke: 問他啊 01/17 19:01
→ KKyosuke: 你付他錢的 有問題為啥不問 01/17 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