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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去年買賣房屋成交價800萬 後來有糾紛 賣家提出擔保金 扣押了這棟房子、一台老車,還有薪資獎金 強制執行公文上保全程序擔保的債權是806萬 1月結束時除了房子、車子 還有我的薪水已經被扣押了9萬了 房子車子薪資這樣算超過806萬了嗎? 提出超額查封的異議成功率高嗎? 還是法官是用什麼當標準的?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21.1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8864611.A.AA1.html
WindT: 零 02/07 04:44
leptoneta: 0 除非你有其他財產可以查封到806萬 02/07 09:18
KKyosuke: 800萬成交的房子再賣出一定能賣到800萬嗎.. 02/07 09:52
maniaque: 買方付的價金,去哪了?? 02/07 09:56
maniaque: 查封住房產,也只是確保樓主不會再轉移第三人 02/07 11:52
maniaque: 有爭議也是該走瑕疵擔保程序,而不是一毛錢都給付給賣方 02/07 11:55
ultratimes: 也不用啥標準,你欠10元查封整棟房,也只是流程而已 02/08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