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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服軍事訓練役時, 連長說戰爭時期,部隊長官得掏出手槍對叛逃的士兵就地正法。 想請教這樣的行為有沒有相關法律授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27.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9077743.A.94A.html ※ 編輯: Siaukhiam (49.217.127.21 臺灣), 02/09/2025 13:32:55
maniaque: 那你認為誰會來刑追?? 02/09 18:25
ultratimes: 戰時不用法律謝謝 02/09 18:29
ultratimes: 戰時部隊長官說的算 02/09 18:30
Siaukhiam: 那我這樣說:如果對岸打過來,有家長不爽寶貝兒子叛逃 02/09 20:27
Siaukhiam: 中被班長射殺,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官會怎麼辦? 02/09 20:27
maniaque: 戰時會有戰時的規範 02/09 20:50
maniaque: 而且那個時節,我是不相信那位家長敢為叛國兒子扛責吧 02/09 20:51
maniaque: 以古代來講,叛國是誅九族的啊 02/09 20:51
maniaque: 沒被以幫助叛國關起來就偷笑了 02/09 20:52
maniaque: 當然,論英雄論狗熊,也是看最終是誰勝出, 02/09 20:54
maniaque: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 02/09 20:54
maniaque: 說不定原本被這邊認為叛國的兒子,變成挺中愛國的中國人 02/09 20:54
maniaque: 遺族加封進爵,成為辜家2.0 02/09 20:56
sagarain: 戒嚴直接就升級軍事管理了吧 02/09 22:03
saltlake: 二樓上可查閱臺灣史上關於香菇黨開臺北城的記載 02/10 07:23
KKyosuke: 戰時軍律(解嚴後已廢止) 02/10 09:06
Siaukhiam: 感謝! 02/10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