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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親與三叔因奶奶過世遺產紛爭鬧上法院 本人被傳去當證人 與律師商量後,寫了一封聲明給法院 兩造均為本人長輩,而且我對案情了解不深,我身為晚輩 依照刑事訴訟法180條拒絕證言,以維繫家族和諧 我的問題 1.我這樣就可以不出庭了嗎? (但是看司法院網站又寫,無論證人是否拒絕證言,均應到庭) 2.如果再傳我當證人,會否建議一開始就出庭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40.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9276031.A.483.html
ghghfftjack: 你有律師就問律師阿= =... 02/11 21:05
maniaque: 走刑訟? 傷人了?? 而且令尊是不是被告?? 02/12 00:04
samwu995: 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啊! 02/12 11:04
jasonyeh: 你沒去怎麼知道法官要問什麼問題,你一定不清楚? 02/12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