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WindT: U大濕,除罪化要怎麼累犯...... 02/19 00:33
→ maniaque: ?????? U大濕大概是說 之後犯其他名義的罪刑吧 02/19 09:57
→ maniaque: 例如原本是犯通姦,服刑完畢(通姦會超過6個月?) 02/19 09:58
→ maniaque: 除罪之後,之後某天再去犯猥褻罪或者是強制性交 02/19 09:58
→ maniaque: 這樣算不算累犯 02/19 09:59
→ maniaque: 不過,累犯這個定義,要看怎解釋,是指同一條文篇章之罪 02/19 09:59
→ maniaque: 之累犯,還是觸犯刑事相關罪章之罪,是為累犯? 02/19 10:00
刑法明明就寫很清楚,出獄後五年內故意再犯
前罪不問過失或故意,但後罪限定故意,並沒有說要相同罪章
只要出獄後五年內再犯故意的罪就算
→ iscu: 除罪化後並不是把之前的犯罪的直接免刑~~ 02/19 11:22
→ iscu: 除非除罪化宣告當下,把之前受刑者全部赦免並且算成冤案 02/19 11:27
這是很基本的刑法問題,您的認知和刑法第二條第三項完全相反耶
除罪化後沒執行的就不執行,執行中的剩餘全免除。減刑則不適用
→ maniaque: 大概就228當時相關的才有機會吧,尤其是刑法100條的case 02/19 11:37
→ maniaque: 不過,那也是國家以補償名義行使 02/19 11:37
※ 編輯: ultratimes (36.239.97.215 臺灣), 02/19/2025 19:32:45
推 tnssh211448: 會不罰的 很難有同罪質欸 02/19 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