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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提告是人民權利 但為了自身利益胡亂提告並說謊 即便被揭穿也可用精神有問題來逃罪 但真的沒有刑事罰責? 忽然覺得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人跟敢說謊的人 小老百姓好可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92.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39886847.A.8D6.html
CCWck: 有誣告罪,可以看看前新竹市長 02/18 22:14
eudemno: 也曾碰過會說謊製造偽證的告訴人,明明她才是始作俑者, 02/19 21:04
eudemno: 她製造的偽證雖然跟案情關係不大,但是可能會影響到檢察 02/19 21:04
eudemno: 官和法官的印象,自從這件事後我學會只要碰到像那位情緒 02/19 21:04
eudemno: 不穩定告訴人的人一定要錄音留證據 02/19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