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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領完包裹忘付錢,便利商店表示因為無法取得收件人聯繫方式所以公司sop都是要店家 報警竊盜,接到警察電話通知做完筆錄後就尋得店家並賠償金額完成和解,但警察說竊盜 是公訴罪無法私下和解,第一次到了檢察署開庭。跟檢察官說明情況後檢察官說那到法院 再和解…想請問是否有辦法可以查詢到目前我這個案件的進度嗎? 抱歉 不知是否符合版規。如果違規請原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4.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0536678.A.0B4.html
wakamur: 確認案件已經到地檢署的話你本人拿身分證到地檢署查詢 02/26 11:43
WindT: 調解就回法院沒意願,進入訴訟浪費對造跟自己的時間這樣, 02/26 13:14
WindT: 然後就勝訴了 02/26 13:14
WindT: 回錯篇 02/26 13:14
WindT: 你不是已經和解,陳報和解書,應該可以不起訴緩起訴 02/26 13:15
maniaque: 你櫃檯沒刷條碼,就直接拿走??? 嗯??? 02/26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