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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本人日前行車國道時遭遇後車以遠光燈逼車,該車不斷以遠光燈照射本車 且本車切換車道後,該車也持續變換至本車後方持續以遠光燈逼車 時間長達五分鐘 後來我以行車記錄器報案,提告對方強制罪 後來偵查庭開庭,我向檢察官說明當日的狀況 檢察官詢問我:對方是否只有以遠光燈照射? 我跟檢察官強調:對方不只以遠光燈照射,且持續變換車道尾隨本車,使本人心生畏懼 (偵查庭當日不知為何只有我這位原告出庭,並無被告) 結果後來我收到判決書 判決書上居然說原告承認對方除了只有以遠光燈照射之外,並無其他脅迫行為 然後直接判決對方不起訴 但這完全不是事實啊!檢察官居然扭曲我的筆錄,然後用錯誤的筆錄做出判決 然後我提出再議,檢察官居然直接回復:並無理由 請問我能怎麼做?這根本是吃案吧? 我能調閱筆錄然後告檢察官偽造文書還是什麼罪名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14.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0915611.A.E69.html ※ 編輯: k285 (114.36.14.178 臺灣), 03/02/2025 19:40:58
loveloser: 尾隨就不是脅迫行為啊...你先搞清楚脅迫的定義 03/02 19:48
kile612: 持續尾隨+遠光燈照射難道不算脅迫? 03/02 20:05
loveloser: 通用的見解跟你你獨特的見解不一樣 你堅持你的 法律不 03/02 20:08
loveloser: 會配合你轉彎 03/02 20:08
stevenchiang: 可以找律師聲請交付審判 03/02 20:29
stevenchiang: 但機率不高 03/02 20:30
KTjason: 可以先去問律師 這樣有沒有強制 03/02 20:57
endlesschaos: 現在沒有交付審判了 再議被駁後直接轉自訴 03/02 21:10
bagaroach: 你告強制罪!?好歹你也說是恐嚇搞不好還有點機會… 03/02 21:51
KKyosuke: 去讀一下強制罪的定義吧 心生畏懼跟強制扯不上邊 03/02 22:34
maniaque: 當時沒考慮公共危險罪這個??? 03/02 22:59
maniaque: 畏懼是恐嚇罪,妨礙你行使權利才叫強制罪 03/02 23:00
maniaque: 你有什麼權利被妨礙而不能行使?? 03/02 23:00
maniaque: 你是沒先找律師諮詢過嗎??? 03/02 23:00
k285: 謝謝以上的意見,補充一下,我當時是提告強制罪及恐嚇罪 03/02 23:27
k285: 所以是有針對恐嚇這點提告的 03/02 23:28
WindT: 不喜歡檢察官,以後自己請律師自訴(直接起訴到法院 03/03 04:33
WindT: 然後不起訴處分跟判決差很多,你還有一條路,委任律師聲請 03/03 04:35
WindT: 准予自訴,把你要講的講一講。但准予機率0.01% 03/03 04:35
edieedie: 怎麼沒人提再議 03/03 07:20
rock0807: 沒有前因後果 如何證明人家要脅迫你 03/04 11:00
ikariamman: 自訴 03/04 12:15
sindyevil: 過程中有放慢或者突然加快速度但對方以相同或者更激進 03/05 09:19
sindyevil: 車法緊跟你? 03/05 09:19
k285: 有的,我變換車道他也跟著變換車道,我加速駛離他也緊追, 03/06 06:44
k285: 一旦追進我就開啓遠光燈逼車,行車記錄器都有影像存證 03/06 06:44
Random9: 這種肯定先寫再議啊 有流程當然先流程 自訴是之後的事 03/06 12:36
Random9: 你內容要針對構成要件及受侵害的法益 、影響因果來寫 03/06 12:36
enjoyyou: 法律只針對"已經"做的 而不是你認為他"想要"做的去判定 03/08 13:20
abcdragon: 就是要來硬的,你拿他沒輒啦! 03/13 18:01
paufan: 你有沒有先跟警方檢舉啊?警方判斷有逼車而裁罰,更能加 04/17 23:59
paufan: 深你的論點吧?起碼聲請再議還有可能有偵查不完備的空間 04/17 23:59
paufan: ,但看來已經遲了 04/17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