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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三月跟媽媽買了他名下的房子,500萬,貸款400萬。 這部分金流清楚。 四月要結婚了,爸媽打算給我150萬元當作結婚禮金,我查了一下,如不超過100萬元,均 可免予課徵贈與稅。 想問的問題是,這150萬會造成國稅局認為我跟我媽買房子的契約不實嗎? 覺得是我跟我媽買房子,名義上賣我500,實際上是350萬 (扣掉爸媽給的結婚贈與150萬) 因為兩件事的發生時間實在太近,所以想上來詢問大家的見解。 又,或許是我多慮了。 還是請爸媽匯款時標明結婚禮金?這樣金流更清楚。 謝謝,還請不吝給予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9.216.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2525924.A.FF8.html
maniaque: 有種東西叫做現金 03/21 11:17
maniaque: 婚禮的大小事物都要花錢,尤其是現金很好用 (講完了) 03/21 11:18
KKyosuke: 意思是虛增房價? 問題是虛增房價一點好處都沒有啊... 03/21 15:09
KKyosuke: 只會交更多的稅而已 03/21 15:09
KKyosuke: 國稅局沒事懷疑這個幹嘛 要也是調查局查洗錢? 03/21 15:10
Sasamumu: 錢太少==不至於不至於 03/21 16:50
WindT: 寫公文去問國稅局,這是你的權利。你把節稅計畫寫好,寄給 03/21 16:58
WindT: 轄區國稅局就可以了 03/21 16:58
BIA: 現金+1 03/21 20:05
my7752: 要不要考慮問會計師 03/24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