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晚上大約6點,我(男生)買了份雞蛋糕跟我三歲的兒子在南勢角站4號出口附近吃東西 ,我蹲下餵兒子吃的時候我發現我斜後面站了一個人,渾身酒氣一直看著我兒子,我便馬上 回頭提防他,結果他往我方向走過來,手想要伸到我後面碰我兒子,我馬上擋在兒子前面並 且大吼叫他離開,他不但不理會,還一直要接近我們,我立刻報警並且持續用手機對他錄影 ,這個醉漢不斷挑釁,還嗆聲警察不會來(結果警察真的很漏氣的沒來),在等不到警察的 支援下,我不斷嗆聲約十分鐘後對方才自行離開。 等警察來,已經距離我報案有20分鐘了,由於我過程中皆有錄影,警方勸我可以提告,但我 現在想問的是,我除了恐嚇罪,還能告什麼? 1.他過程中雖然不斷挑釁,但都沒有辱罵的字眼,所以應該無法提告公然侮辱 2.他除了一直接近我,我也用身體頂回去之外,也沒造成我們身體上的損傷,所以應該也不 能告傷害罪 3.綜上,那如果只是單純的騷擾,那還能告恐嚇罪嗎?還是有別的罪可以提告? 以上這些還請大家幫忙,謝謝! ---- Sent from BePTT on my Google Pixel 6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4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2740455.A.793.html
bagaroach: 「挑釁」太籠統,如果對方說的內容有一些明顯足以令人 03/23 23:44
bagaroach: 心生恐懼的當然沒問題。但有些模稜兩可的也有機會,但 03/23 23:45
bagaroach: 更重要的是你要有證據… 03/23 23:45
webster1112: 算一下成本利潤 期望值 讓自己利益最大化 03/24 04:24
Lailungsheng: 我一直以為一般民眾到警察局辦案,拿出你要報案的 03/24 08:23
Lailungsheng: 資料,做完筆錄後,警察移送給檢察官,由檢察官來 03/24 08:23
Lailungsheng: 判斷用什麼法條起訴? 03/24 08:23
Lailungsheng: 如果你想先決定用什麼法條提告,那一般就是花錢找 03/24 08:24
Lailungsheng: 律師(花錢找專業人士幫你服務 03/24 08:24
WindT: 建議不要。你的資料(姓名地址)對方很可能會知道 03/24 08:30
tks9527: 遇到危險,法律會希望你趕快逃走,而非衝突錄影 03/24 08:44
tks9527: 沒辦法,法律就是這樣設計的 03/24 08:45
maniaque: 嗆聲對方10分鐘????? 那..確定這嗆聲10分鐘沒踩到紅線?? 03/24 09:57
maniaque: 會不會反過來變成呈堂證供? 03/24 09:58
getto: 你提告了,對方就知道你的個資了...你自己想想吧 03/29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