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OLULIN1985: 你貼的第二張不起訴原因寫的很清楚,那律師愛怎說是04/01 23:17
→ YOLULIN1985: 他的自由04/01 23:17
→ YOLULIN1985: 呃 怎內文全刪光04/01 23:18
剛剛編輯一下不小心弄錯
推 R2003: 誣告也不起訴...構成要件不符,光是主觀故意和虛偽事實兩項04/01 23:45
→ R2003: 就不合了04/01 23:45
但我沒有持有過他的排氣管 他卻提告我侵佔 這樣沒有主觀故意和虛偽事實嗎
推 iscu: 排氣管大概是對方記錯搞混, 而誤會並不能構成誣告04/02 01:08
→ iscu: 除非你能證實對方明知你沒拿 卻刻意捏造一個你有拿的證據,04/02 01:10
→ iscu: 這才有機會成立。 誣告是重罪 很多人以為隨便就能成立04/02 01:10
已編輯證據 麻煩再幫我看一下 不好意思
※ 編輯: Never0429 (111.248.27.208 臺灣), 04/02/2025 04:00:33
→ iscu: 你先思考一下,是否能反駁對方記錯或搞混04/02 11:08
→ iscu: 再者,對方以儀錶板控訴你侵占即可, 排氣管很明顯是誤會04/02 11:10
→ iscu: 建議不要自己加戲~~04/02 11:11
推 R2003: 同意樓上i大。況且縱使你想要從排氣管是虛偽事實下手,他的04/02 13:25
→ R2003: 主觀故意基本上還是不符,因為他確實當初提告時,沒收到儀04/02 13:26
→ R2003: 錶板,看起來並不像是以讓原Po你被刑事處罰為目的而提告04/02 13:27
→ R2003: p.s. 甚至你以排氣管是虛偽事實一事,我個人認為也很難符合04/02 13:28
→ R2003: 要件,因為對方忘記or 其他原因 =/= 扭曲事實04/02 13:29
推 maniaque: 若你認為你是漏寄而獲不起訴,那又何嘗不能認為對方是04/02 14:06
→ maniaque: 漏盤到排氣管呢? 對吧,看待的尺度對於雙方 要一致 吧04/02 14:07
好的 謝謝各位回覆
※ 編輯: Never0429 (111.248.6.16 臺灣), 04/03/2025 06:15:53
推 a386036: 法院連珍的東西被偷,被詐騙,都會跟你說不一定會起訴 04/11 17:26
→ a386036: 有可能金額過低不起訴,不起訴就會有誣告 04/11 17:27
→ a386036: 對方可以提告誣告,你確定不和解嗎 04/11 17:27
→ a386036: 法院都敢這樣嚇你 警察也是 04/11 17:27
→ a386036: 律師就更不用說 04/11 17:28
→ maniaque: 起訴與否在檢方,法院只有有無罪跟公訴不受理吧 04/11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