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不如你先舉證公務機有你們的重要資料 04/14 00:47
※ 編輯: boriwat (118.166.9.75 臺灣), 04/14/2025 00:49:07
→ boriwat: 這位前員工是需要跟客戶聯繫的,公務機會有客戶的聯繫訊 04/14 00:50
→ boriwat: 息,通話紀錄.通軟體裡面的紀錄也全都不見了 04/14 00:51
推 YOLULIN1985: 高雄高分院 112,上訴,651 04/14 01:44
→ YOLULIN1985: 這件年初有在新聞看到,離職員工刪資料 04/14 01:44
推 iscu: 你老闆在意的有沒有人背鍋。他先表現出為難的樣子,到時候 04/14 01:56
→ iscu: 其他人有聲音說再說 我本來不太想 ,是人資硬要告的 04/14 01:56
推 KKyosuke: 你只是個人事要告他啥 04/14 04:24
→ KKyosuke: 你根本沒有資格告人 04/14 04:24
→ KKyosuke: 公司才能告員工 要代表公司等你做到經理或董事再說 04/14 04:25
→ KKyosuke: 至於公司要不要提告 應該不是你一個人資能決定的 04/14 04:25
→ eno4022: 老闆都不在意了,你在緊張什麼 04/14 06:40
→ eno4022: 趕快調整你們內部作業流程跟規範還比較實在 04/14 06:42
→ ca5hf1ow: 你能證明他筆電內原本有什麼資料嗎? 04/14 07:51
→ ca5hf1ow: 應該是能吧?不然怎麼知道哪些資料有備份沒備份? 04/14 07:51
→ ca5hf1ow: 那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呢?只是菜鳥人資耶 04/14 07:52
推 maniaque: 1.當初給他的公務筆電/手機,有這些資料嗎??? 04/14 08:29
→ maniaque: 2.若給他的是一支空手機空筆電,是當事人為了自己工作 04/14 08:30
→ maniaque: 便利所製作"供自己所用" 04/14 08:31
→ maniaque: 那,身為人資,你要人家交還當初拿到的空筆電空手機 04/14 08:32
→ maniaque: 還是一台裝滿他自己製作的供自己使用的資料的筆電/手機? 04/14 08:32
推 WindT: 你通知你主管,其它不關你的事 04/14 16:41
→ XXXOOOXXX: 1.你必須要能證明那些資料屬於資產。2.你必須要能證明 04/15 19:45
→ XXXOOOXXX: 因為這些資料導致公司受有實際損害 04/15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