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而且還是曾經最親密的人 04/21 03:17
推 KKyosuke: 電影跟實際法庭不一樣的 你想像中的法庭攻防通常出現在 04/21 03:52
→ KKyosuke: 準備庭而不是言詞辯論庭.. 04/21 03:52
→ tomsawyer: 看不懂 所以票上的簽名到底是不是你簽的 04/21 06:30
→ Adonisy: 先有簽名 再有本票 04/21 06:46
推 ghghfftjack: 簽名是你的 本票看起來是符合形式的 金額即便一開始 04/21 07:53
→ ghghfftjack: 沒填 你簽的那個也是本票 這個你應該看得出來吧 04/21 07:53
→ ghghfftjack: 當你前妻拿出本票 然後有簽名 然後你承認是你簽的 你 04/21 07:54
→ ghghfftjack: 主張的「他騙我簽了一張沒金額本票」剩下的舉證責任 04/21 07:54
→ ghghfftjack: 全在你身上了 04/21 07:54
→ ghghfftjack: 舉證不了 法官只能判你敗訴 04/21 07:55
推 ghghfftjack: 我不是打算說簡易庭的好話 說實話簡易庭有些法官同類 04/21 07:58
→ ghghfftjack: 案件處理多了 就只是走個流程 04/21 07:58
→ ghghfftjack: 沒有你講的部分我覺得有疏失 不過你可以寫在書狀裡面 04/21 07:59
→ ghghfftjack: 陳述 其實很重要這點 04/21 07:59
→ ghghfftjack: 因為書狀的東西不審酌導致判決被撤銷 其實對法官傷害 04/21 08:00
→ ghghfftjack: 很大 04/21 08:00
推 ghghfftjack: 啊 看錯了 是你前妻拿的那個對話紀錄喔 那法官就 04/21 08:03
→ ghghfftjack: 有點那個了 04/21 08:03
→ Adonisy: 你在日曆紙上練字 簽名,然後被拿來做成本票 事情就是這 04/21 08:03
→ Adonisy: 麼瞎 在練字時最好知道在簽本票 04/21 08:03
推 ghghfftjack: 好吧 這個就真的挺瞎了 因為日曆紙要拿來做成也太牽 04/21 08:19
→ ghghfftjack: 強了 04/21 08:19
推 ghghfftjack: 如果你還想做些什麼 基本也可以考慮告刑事偽造票據 04/21 08:21
推 sunnygirl30: 抱歉,我有點看不懂,意思是原po在日曆紙上練習寫名 04/21 11:47
→ sunnygirl30: 字,並不是簽名在本票上,是這樣嗎?那本票上的簽名 04/21 11:47
→ sunnygirl30: 是前妻臨摹描寫的嗎?這樣原po不需要承認啊 04/21 11:47
推 WindT: 什麼紙寫上本票就是本票。那張正本應該真的是日曆紙,所以 04/21 11:55
→ WindT: 才會反轉 04/21 11:55
→ Adonisy: 是真的日曆紙沒錯 任何紙上寫上本票二字就是本票 04/21 11:59
推 KKyosuke: 日曆紙也可以寫本票啊 04/21 12:02
→ KKyosuke: 在紙上亂簽名被拿去寫成本票這種抗辯法官採信只能說運好 04/21 12:03
→ Adonisy: 是 我搜集非常多證據 但是我擔心法官心證已成 04/21 12:08
推 ca5hf1ow: 1.字據不等於本票+僅簽名為真=系爭本票非發票人所簽發 04/21 12:25
→ ca5hf1ow: 2.債權人的債權舉證不足=債權不存在 04/21 12:26
→ ca5hf1ow: 所以,到底有沒有在旅館被逼簽"字據"呢?真的是練筆才 04/21 12:27
→ ca5hf1ow: 或拿到新筆隨手一寫被拿去利用嗎? 04/21 12:27
→ ca5hf1ow: 很有趣的案子 04/21 12:28
推 sunnygirl30: 本票是有價文件,原來成立條件這麼隨便喔?還要日期 04/21 12:31
→ sunnygirl30: 、戶籍地址、蓋章之類的,不是嗎?隨便一張便條紙, 04/21 12:31
→ sunnygirl30: 只要簽名,加工寫上‘’本票‘’,然後補上其他個資 04/21 12:31
→ sunnygirl30: ,本票就成立了喔? 04/21 12:31
→ sunnygirl30: 我對本票的認知是書局買的本票,我還以為這才是正式 04/21 12:33
→ sunnygirl30: 的本票文件,真的是長知識了,第一次看到,超級詭異 04/21 12:33
→ sunnygirl30: 的事情,還是說,本票成立的起源就是大問題 04/21 12:33
推 ca5hf1ow: 只要符合本票的法定形式就是本票了~票據法§120 04/21 12:36
推 sunnygirl30: 感謝分享,您的經驗真的超特別XD,哈哈,抱歉不是故 04/21 12:37
→ sunnygirl30: 意取笑,還好順利解決,老天還是有眼 04/21 12:37
→ sunnygirl30: 好的,我是真的不懂票據法,謝謝分享 04/21 12:38
→ ca5hf1ow: 直接買本票就是避免形式上出錯~ 04/21 12:38
噓 Musin: 嚇死人 每次10000是什麼鬼? 04/21 12:44
推 leptoneta: 先前有在探討只讓金融業者能申請本票裁定 04/21 12:59
推 maniaque: 要是整張本票都是簽名人自己親自手寫,判決大概就不一樣 04/21 13:00
→ leptoneta: 但被金管會反對 不了了之 04/21 13:00
→ maniaque: 就像之前也有聽聞過假郵局郵差拿著割孔的收據(下為本票) 04/21 13:02
→ maniaque: 讓在家裡的老人簽收 04/21 13:02
→ maniaque: (這是日本的還是台灣的? 忘了~~~) 04/21 13:02
推 KKyosuke: 就跟拿衛生紙也能寫合約一樣 重點是內容 04/21 13:33
→ Adonisy: 希望以本人慘痛經驗 讓大家不要陷入官司 04/21 13:49
推 sunnygirl30: 拿到新筆,一般人就是畫圈圈或隨便亂寫,為什麼要寫 04/21 13:55
→ sunnygirl30: 下自己的名字三個字呢?還是非常少見,抱歉,我是好 04/21 13:55
→ sunnygirl30: 奇寶寶XD。上面舉例的郵差還處心積慮誘騙簽下姓名啊 04/21 13:55
噓 Musin: 所以只能說說前妻敗訴是因為舉證不足 04/21 14:09
→ Musin: 詳情請看113簡上161 04/21 14:09
推 YOLULIN1985: 這樣不算偽造有價證券? 04/21 15:30
推 YOLULIN1985: 看到裁判書了,真特別的狀況 04/21 15:49
推 debaucher: 好奇為什麼會簽名當練字+1 是本來就在練簽名? 04/21 16:08
→ maniaque: 不知道~~不用特別去糾結這個,二審法院判勝訴就對了 04/21 16:39
推 iscu: 他不是說了嗎?拿到新筆會試寫看看 04/21 16:40
→ iscu: 寫自己名字也算常見吧 ,畢竟那應該是最熟悉的字 。單純畫圈 04/21 16:42
→ iscu: 圈叉叉比較難確認筆的狀況。記得以後要銷毀 04/21 16:42
推 ghghfftjack: 本票內容符合形式確實就是有效票 但一般而言是不太可 04/21 17:02
→ ghghfftjack: 能會信任 衛生紙 日曆紙這種東西 當提出債權訴訟的時 04/21 17:02
→ ghghfftjack: 候是覺得法官本來就要用一般社會原則去推論這點 04/21 17:03
推 iscu: 法律沒有限制的部分就是允許,從來沒有規定必須寫在什麼紙上 04/21 17:30
推 iscu: 而且就有案例是寫在報紙、雜誌上的借據然後以此為藉口想賴帳 04/21 17:35
→ iscu: 的,衛生紙也有過 04/21 17:35
推 endlesschaos: 之所以會讓本票那麼好過就是要壓制支票使用 所以要 04/21 18:07
→ endlesschaos: 怪就得怪前人為啥濫用支票 04/21 18:08
推 sunnygirl30: 瞭解了,原來要追溯到支票 04/21 19:18
→ sunnygirl30: 另外,其實可以練習寫永字八法啊XD,just kidding 04/21 19:20
推 leptoneta: 大家愛用支票 因為以前跳票有刑責 比較有保障 04/21 19:52
→ leptoneta: 為了鼓勵用本票 就創設本票裁定來快速實現債權 04/21 19:53
→ leptoneta: 現在支票跳票也沒刑責 其實也沒必要讓一般人使用本票 04/21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