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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公司的單位主管 最近收到一位已經離職的A女 透過縣市勞動局 申訴在3年前受到B男的性騷擾 大意是B男趁機摸A女的胸部 並且碰觸A女的肚子 但我私底下有去了解 A女和B男之前有曖昧的關係過 友達以上 戀人未滿的關係吧 但B男已經於去年8月就因為個人生涯規劃離職了 就刑事責任而言 也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了 所以沒有刑事責任了 但重點在於行政罰的期限部分 新版性平法說 非權勢性騷擾 2年內可提出申訴 但後面又有但書(自性騷擾事件逾5年者 不可提出) 但現在時間是3年前 這樣是可以提出申訴嗎? 看不懂這法律的定義是什麼? 另外 B男也已經離職了 我還要處理這個申訴嗎? 謝謝版友的解答喔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87.130.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745492197.A.DE8.html
iscu: 公司的事就問公司法務 有錯也不會是你扛 04/25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