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到底是要換票,還是要強制執行??? 搞得我好亂~~~04/26 08:38
他已經搬離原本在本票上寫的地址了,我這樣是否要請他重寫?還是只要知道他目前住的地
※ 編輯: sam0939 (49.217.125.219 臺灣), 04/26/2025 09:46:47
→ ghghfftjack: 1. 沒所謂 地址可改可不改 你知道他的新地址 送裁定04/26 09:56
→ ghghfftjack: 時告訴法院04/26 09:56
→ ghghfftjack: 3.債權不存在是打官司的意思 打贏了你還是能要到04/26 09:57
→ ghghfftjack: 借據同樣意思 你借據打官司 打贏了你還是能要到04/26 09:58
→ maniaque: 你只要能知道他最新的住址就好,至於怎樣取得就是另外事 04/26 10:28
→ maniaque: 況且,這新地址是戶籍地,還是租的?04/26 10:29
→ eno4022: 我記得法院會想辦法找到人,應該 04/26 10:56
※ 編輯: sam0939 (49.217.125.219 臺灣), 04/26/2025 12:51:17
→ ghghfftjack: 沒那麼複雜 想聲請裁定提示後去聲請04/26 13:27
→ ghghfftjack: 本票只要符合形式要件就會過 04/26 13:27
謝謝你們的解惑,原本只是單純幫助同事,誰知道借錢容易討錢難,朋友還要走到法院就不
好看了
※ 編輯: sam0939 (220.134.176.160 臺灣), 04/26/2025 14:10:44
推 babyno: 我怎麼記得本票只要能證明是誰就好,反正寄發通知後等20天 04/28 18:10
→ babyno: 再說 04/28 18:10
→ a1679210: 住址可以寫你知道都寫下去 法院都會送達你寫的地址? 04/30 10:03
→ a1679210: 我寫過4個地址 法院都有寄去這4 個地址 04/30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