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iiiohy71: 因無法編輯,沒有設定到標題,該怎麼辦呢?05/03 03:25
→ ca5hf1ow: 都開刀了直接去報警告傷害罪啊05/03 04:32
→ ca5hf1ow: 費用負擔上有困難就走刑附民05/03 04:33
→ eno4022: 提告過失傷害,以刑逼民05/03 07:13
→ maniaque: 過失傷害,去車委會鑑定,依那邊為準05/03 10:53
→ maniaque: 基本上汽車駕駛方不會沒刑事責任05/03 10:54
→ maniaque: 通常就看現場圖,包含行車方向,車子事故後位置05/03 10:54
→ maniaque: 人倒的方向,以及交通法規的應遵循規則05/03 10:55
→ maniaque: 但比較棘手的是同向車道的擦撞事故05/03 10:55
→ maniaque: 至於機車方受傷開刀住院? 很稀罕?? 就算同向擦撞也有可05/03 10:56
→ maniaque: 能,尤其是那種骨頭卡蘇的中年婦女,別講啥,自摔都可能骨05/03 10:56
→ maniaque: 折了(還是空氣摔那種自摔)05/03 10:57
→ maniaque: 車輛事故很有趣,理論上兩造若有遵照法規在走05/03 10:58
→ maniaque: 即使一方違規在先,另外一方"如有完全守法",是不會發生05/03 10:58
→ maniaque: 事故的情況發生05/03 10:59
→ maniaque: 就像你看到對方違規闖入你的車道,你會怎做?煞車, 對吧05/03 10:59
→ maniaque: 總之,若雙方互有所隱瞞,反正就是去做筆錄吧05/03 11:00
→ maniaque: 至於你是機車方或者是汽車方,看不出來05/03 11:14
→ maniaque: 況且就算說自己是某方,但也有可能是假冒某方來請益05/03 11:14
→ maniaque: 真假難辨05/03 11:14
→ maniaque: 總之,律師費一個審差不多六萬,自己衡量05/03 11:15
※ 編輯: aiiiohy71 (1.164.72.106 臺灣), 05/03/2025 13:31:36
→ maniaque: 有傷就去告刑事,剩下就叫給司法去判 05/03 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