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是公告不得吸菸區域嗎??? 05/09 15:02
→ IANYCCHOU: 大樓沒有這樣的規定 05/09 15:03
→ IANYCCHOU: 也不是市政府公告的禁菸騎樓 05/09 15:06
→ maniaque: 那.....你覺得......告得成嗎??? 05/09 15:17
→ maniaque: 不過,倒是可以去收集鄰居意見,若人多的話也是可形成力量 05/09 15:18
→ IANYCCHOU: 那如果是公寓大廈條例,第16條第1項、第5項、第47條業 05/09 15:31
→ IANYCCHOU: 已明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 05/09 15:31
→ IANYCCHOU: 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05/09 15:31
→ IANYCCHOU: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 05/09 15:31
→ IANYCCHOU: 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05/09 15:31
→ IANYCCHOU: 、(市)主管機關處理。」、「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 05/09 15:31
→ IANYCCHOU: 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 05/09 15:31
→ IANYCCHOU: 罰緩,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 05/09 15:31
→ IANYCCHOU: 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二、住戶違反第16條第1 項或 05/09 15:31
→ IANYCCHOU: 第4項規定者」。故有關公寓大廈住戶抽菸影響他戶之處 05/09 15:31
→ IANYCCHOU: 置,得依上開條文規定辦理。 05/09 15:31
→ maniaque: 那你要去找管委會啦~ 05/09 15:32
→ forent: 這樣放屁都不行? 05/10 08:15
→ maniaque: 樓上,你要先推動 放屁防治法 .....:D 05/10 09:09
推 wieter: 菸害防治法30條看一下,社區公告也可以 05/10 12:12
→ IANYCCHOU: 抱歉我愚鈍,不太懂30條跟管委會公告有什麼關聯 05/11 21:29
→ IANYCCHOU: 第 30 條 05/11 21:29
→ IANYCCHOU: 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四 05/11 21:29
→ IANYCCHOU: 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 05/11 21:29
→ IANYCCHOU: 改善者,按次處罰: 05/11 21:29
→ IANYCCHOU: 一、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製作廣告、接受傳 05/11 21:29
→ IANYCCHOU: 播或刊載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05/11 21:29
→ IANYCCHOU: 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製作廣告、接受傳 05/11 21:29
→ IANYCCHOU: 播或刊載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 05/11 21:29
→ IANYCCHOU: 委託製作、傳播或刊載前項各款廣告之一者,併處罰廣告 05/11 21:29
→ IANYCCHOU: 委託人。 05/11 21:29
推 wieter: 20條啦,按錯數字也沒注意到就送出 05/13 23:17
→ oncloudy: 你跟小孩聞到煙味? 這麼怕? 07/13 20:46
→ oncloudy: 那你們應該去檢舉燒肉店 07/13 20:46
→ oncloudy: 那個都是10萬隻起 07/13 20:46